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南区社会化运营招标公告
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南区社会化运营招标公告
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南区社会化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八宝山街道办事处
2.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东街18号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旭、***-********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层1602室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鎏,186*****516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南区社会化运营项目
2.项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东街18号
3.项目编号:SJSXM-********9310
4.招标方式:公开
5.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105.48万元(最高限价为105.48万元)
三、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数量、技术规格:承接主体负责运营的文化活动中心每年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不少于129场次,其中包括文艺活动、体育活动、辅导培训、电影放映、公益展览、读书活动、公益讲座、文艺演出等。承接主体应引入专家、艺术家等知名人士以及高端品牌活动等优质资源,不断提升文化活动中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文化团队品牌示范性。
3、采购标的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八宝山街道公共文化设施与服务效能,夯实基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4、服务期和地点:服务期1年,服务地点为八宝山街道办事处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当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的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文件的地点、时间、方式及售价
1.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年03月26日至2020年04月01日(9: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层1602室
2.领取文件的方式及售价:文件费:200元/套,招标文件在报名现场获取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0年04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层1602室
2.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04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6层1602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刘鎏,186*****516
九、注意事项: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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