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综合仓库工程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综合仓库工程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综合仓库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土建施工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CGZB2005-0421(TJ)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的总队综合仓库工程,已由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指挥部后勤部[2005]后营字第5号文件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非生产规模:3300平方米(以图纸为准)

结构类型:砖混

招标范围:建电暖

资金来源:自筹

落实情况: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永春镇长岭子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5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5年10月30日,工期183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投标申请人可从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5年4月5日至2005年4月11日,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 11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15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3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的总队综合仓库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5年4月12日9时以前送至长春市政务中心建委招投标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5年4月12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总队 办公地址:自由大路5070号

邮政编码:_130013联系电话:131*****999

传  真:__******* _联 系 人: 袁野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硅谷大街4000号320室 邮政编码: 130012

联系电话 ********581 131*****642 传  真: ********581

联 系 人:于先生 高辉

日期:2005年04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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