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中学楼(两栋)工程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中学楼(两栋)工程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中学楼(两栋)工程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地区: 长春地区 专业: 土建施工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CGZB2005-0316(JL)1、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的中学楼(两栋)工程,已由长春高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建设项目性质:非生产建 设 规 模:中学楼(一):5100㎡;中学楼(二):5100㎡招 标 范 围:建 电 暖场 地 状 况:三通一平资 金 来 源:自筹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高新区华光街以北;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 年 4 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5 年 8月 10 日,工期1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4000号创业大厦320室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5 年 3月8日至 2005年 3月 12 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 00 分,下午 13 时00分至 15 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2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3 月 18 日 9 时 00 分,提交到高新区超达创业园22号楼523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高新区超达创业园22号楼523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招 标 人: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421号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131*****830传 真: ******* 联 系 人:赵庆文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4000号 邮政编码: 130012 联系电话 :********581传 真:********581 联 系 人:梁铁斌 日期:2005 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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