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看守所、拘留所物防用具 招标公告
市看守所、拘留所物防用具 招标公告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防城港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市看守所、拘留所项目物防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看守所、拘留所项目物防用具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0-G1-10002-HYJS
三、采购内容:市看守所、拘留所监区特种门、门禁管理系统、通铺床具、监墙周界防范等用具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陆佰肆拾伍万捌仟肆佰壹拾柒元整(¥*******.00元)。
五、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的特定要求:(1)由于项目的特殊性,需具备监室门、监室床、电网、讯问椅装备标准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产品;(2)由于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或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安防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 4 月 1 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96@qq.com)报名,逾期不受理。
4、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玉美珍;联系电话:****-*******/185*****651
5、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银行账号:945 002 010 013 388 892】,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FCZC2020-G1-10002-HYJS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4月14 日上午11时00分前。
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 14 日上午11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截止地点。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 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69号
联系人:郑传扬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663号明华科技大厦6楼
联系人:玉美珍
联系电话:****-*******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采购人:防城港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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