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北滘镇群力围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顺德区北滘镇群力围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的顺德区北滘镇群力围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滘镇人民政府和广东顺控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顺北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2.2项目建设规模:顺德区北滘镇群力围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二期工程主要是在一期管网实施的基础上,对片区未能收集到污水的区域进行管道敷设,以扩大纳污范围,服务范围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区域,一是陈村水道以东的三桂村已开发区域(含碧桂园桂澜山花园小区)和碧桂园东苑(除碧桂园大桥南侧区域),二是碧桂园西苑,三是都宁工业区南部地块,四是西海大涌两侧连片居住区,五是西海村内的几个现状工业区如梁场工业区、十八丘工业区、三乐路北侧烈士路两侧的工业区、三乐路南侧的二支工业区片、西海大道西端工业区片等,其余还有一期工程干管沿途部分污水支管的敷设,其服务面积约700ha。管网总长约31590米,最大管径DN800。工程费用约14820.35万元。

2.3设计服务周期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设计周期计划为9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至施工图设计完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开始工作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

其中各阶段的主要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如下:

(1)方案报建阶段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报建方案设计,并提交符合报建要求的成果;

(2)初步设计阶段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

(3)施工图设计阶段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4)施工阶段

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范围:顺德区北滘镇群力围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二期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管道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的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勘察方案、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出具初勘报告、详勘报告、补勘、报审等)、方案修改(若有)、初步设计(含报审手续、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报审手续)、各阶段设计评审、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内容。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664720.00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 ?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R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服务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担本项目的如下(1)和(2)两项资质证书,且相关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工程勘察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5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获得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诚信档案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对应所投标资质的信用等级网页打印)

4.3.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4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企业内的人员)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9月至2020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上述规定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其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说明】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此处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jy.ggzy.foshan.gov.cn:3480/TPBidder;可通过本公告网页下方的“网上报名”链接进入)办结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业务”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的“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203260000分起至2020412359分止或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招标文件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 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417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以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hunde.gov.cn/ggzy/)招标公告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421830分,

截止时间:20204219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421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清单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顺北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757-29961411、0757-22687091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21楼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757-27336512、18928665627

传 真:0757-27336510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丰路1号多喜商务中心三层338号

邮 编:528008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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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套管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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