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中央预算内验收招标公告
沈北新区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中央预算内验收招标公告
沈北新区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中央预算内项目验收的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 否 | 查看 | 1 |
本项目服务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沈北新区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中央预算内项目验收(1.辽宁锐翔通用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飞机产业化项目、2.辽宁新益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益农网电子商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3.帝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北斗的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沈阳天新精工航空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履约期限:按项目资料准备齐全后,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4、对服务机构要求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项目验收各阶段情况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可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1)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项目评估验收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及验收情况报告的编制。
2)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及履约期限要求成立验收小组承担验收工作。验收小组的人数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及履约期限要求确定。
3)验收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具备丰富的项目验收经验人员组成。
4)及时报告项目验收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5)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7)向采购人提供国内验收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
8)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和意见;
9)验收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10)成交供应商需出具符合省、市项目验收部门要求的验收标准。
5、进度和深度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均须符合《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验收不及时、验收情况报告反复报审、验收情况报告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成交供应商追偿的权利。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6、服务成果文件提交
按照国家、省、市及沈阳市沈北新区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定的条件、内容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按项目资料准备齐全后,一个月内完成验收(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对验收未通过项目组织项目单位认真整改,并抓紧完成验收工作;对整改后仍无法通过验收的,及时提出撤项、调整、终止等意见。
7、付款方式:成果文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
8、报价要求: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报价。未按照规定格式报价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无效。
9、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招标
|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