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部分原材料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部分原材料招标公告

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部分原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部分原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部分原材料采购。

2. 招标编号:BJJF-2020-159

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3.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3.2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西庞村

3.3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工

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4.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4.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虹、王聪********

5.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1 项目基本概况:

第一包、第三包、第四包:拟选合格的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装卸、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服务。

第二包:拟选合格的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装卸、运维服务、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服务。

第五包:拟选合格的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装卸、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服务。

5.2采购预算资金及最高限价:

第一包:175万元

第二包:183万元

第三包:197万元

第四包:140万元

第五包:740万元

5.3采购用途:环保设施耗材。

5.4采购内容: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一包:盐酸

序号

货物名称

预计采购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盐酸

545吨

合同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完成部分货物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溶液含量:36%-38%

第二包:植物型除臭剂

序号

货物名称

预计采购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植物型除臭剂

15000升

合同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完成部分货物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第三包:消泡剂

序号

货物名称

预计采购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消泡剂

32.8吨

合同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完成部分货物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第四包:消石灰

序号

货物名称

预计采购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消石灰

1687吨

合同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完成部分货物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90%

第五包:HDPE膜、管件采购及旧管旧膜修复

序号

货物名称

预计采购数量

规格

交货期

1

HDPE膜

120000㎡

1.0mm光面

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接到采购人通知10日历天内完成每批次货物的供货及安装

2

HDPE膜

6790㎡

1.5mm光面

3

HDPE膜

6790㎡

2.0mm光面

4

HDPE导气管

4000m

穿孔管铺设

φ160mm*SDR17

5

土工合成材料

31790㎡

600g/㎡长丝土工布

6

GCL防水毯

6790㎡

4800g/㎡

7

防风网

10870㎡

6.3mm复合排水网

8

旧膜焊接

120000㎡

主材利旧HDPE膜1.0mm光面

9

旧管焊接

3000m

主材利旧

HDPE导气管

φ160mm*SDR17

备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各包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时按无效标处理

3)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4)合同方式:单价合同

5)评标方式: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具有有效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仅限第一包盐酸)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本次招标面向所有大中型企业及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9)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7.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7.1 时间:自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1日起每天(节假日、公休日除外)9:00-17:00(北京时间)。

7.2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13室(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包;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购买文件携带以下材料: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8.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9. 其他补充事宜:

9.1 现场踏勘集合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9.2 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9.3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9.4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权重如下:

价格部分(30%)、商务部分(20%)、技术部分(50%)。

9.5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表述)。

1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0年3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原材料 处理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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