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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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海北化工厂铬污染场地治理项目由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以青生发〔2019〕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原海北化工厂铬污染场地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北州海晏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前期已实施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海北化工厂厂区内剩余的约11.7万方污染土壤和约3.6万方受污染建筑废弃物进行修复治理,修复后土壤中六价铬含量不高于50毫克/千克,修复后的建筑废弃物运送至厂区外原铬渣堆放场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对前期已完成修复的约4万方土进行回填并实施阻隔,规范设置防护警示标示。
2.3计划工期:518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0年3月26日 09:00 时至 2020 年4月1日 17:30 时止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4.2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4 月21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8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根据青海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管局文件青发改法规(2020)70号文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开标时不得邀请投标人到现场参加开标。现要求投标人完成纸质投标文件装订后,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给采购代理机构。如在邮寄过程中,由快递公司造成的投标文件遗失的,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所有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文件,邮件外封(快递公司的封皮)均需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除去快递公司外封,里面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无密封的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邮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0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邮寄文件送达接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邮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前送达邮寄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后果自负。邮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付,招标代理机构不收到付件;
邮寄文件接收地址:青海建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12204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北州生态环境局
地 址:海北州海晏县
联 系 人:彭毛才让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建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2号万达中心4号楼22楼12204室
邮编:810000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