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建设支线工程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站建设支线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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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中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李顺达 | 联系电话 | 138*****829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0-03-25 17: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0-03-28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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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崆峒区花所镇污水处理站建设支线工程001 | 001 | 工程-施工 | 793100.0(元) |
公告内容
崆峒区花所镇污水处理站建设支线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崆峒区花所镇污水处理站建设支线工程已由区住建发〔2020〕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为平凉市崆峒区花所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崆峒区花所镇污水处理站建设支线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工程位于静宁县原安镇庙川村,污水处理涉及的单位有花所镇财政所、畜牧站、花所中学、市场、索花路、派出所、卫生院。具体修建项目如下:
(1)花所镇财政所:设2立方玻璃钢成品化粪池一个,地基做法采用砂、砼垫层;采用实埋方式安装排污管道DN160HDPE双壁波纹管67.2m,配套砖砌检查井3座(D=1000,底板为25.00cm3:7灰土基层+15.00cmC30混凝土垫层+M5.0水泥砂浆抹面,Mu10混凝土砖筑)间距约20.00m,检查井盖采用成品铸铁井圈井盖;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从化粪池出口将污水引排到街道主排污管道检查井,埋管后原状恢复;
(2)花所镇畜牧站:设2立方玻璃钢成品化粪池一个,地基做法采用砂、砼垫层;采用实埋方式安装排污管道DN160HDPE双壁波纹管32.00m,配套砖砌检查井1座(D=1000,底板为25.00cm3:7灰土基层+15.00cmC30混凝土垫层+M5.0水泥砂浆抹面,Mu0混凝土砖筑)间距约20.00m,检查井盖采用成品铸铁井圈井盖;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从化粪池出口将污水引排到街道主排污管道检查井,埋管后原状恢复;
(3)花所镇中学:设10立方玻璃钢成品化粪池一个,地基做法采用砂、砼垫层;采用实埋方式安装排污管道DNI60HDPFE双壁波纹管48.0m配套砖砌检查井3座(1000底板为25.00cm3:7灰土基层+15.00cmC30混凝土垫层+M5.0水泥砂浆抹面,Mu10混凝土砖筑)间距约20.00m,检查井盖采用成品铸铁井圈井盖;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从化粪池出口将污水引排到街道主排污管道检查井,埋管后原状恢复;
(4)花所镇市场:需设2立方玻璃钢成品化类池一个,地基做法采用砂、砼垫层;采用实埋方式安装排污管道DN160HDPE双壁波纹管45.00m,排污水泥管道95.6米(成品混凝土排水管,管道等级二级、管径DN=300),配套砖砌检查井4座(D=1000,底板为25.00cm3:7灰土基层+15.00cmC30混凝土垫层+M5.0水泥砂浆抹面,Mu10混凝土砖筑)间距约20.00m,检查井盖采用成品铸铁井圈井盖;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从化粪池出口将污水引排到街道主排污管道检查井,埋管后原状恢复;
(5)花所镇索花路:采用实埋方式安装排污水泥管道140米(成品混凝土排水管,管道等级二级、管径DN=300),配套砖砌检查井3座(D=1000,底板为25.00cm3:7灰土基层+15.00cmC30混凝土垫层+M5.0水泥砂浆抹面,Mul0混凝土砖筑)间距约20.00m,检查井盖采用成品铸铁井圈井盖;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从化粪池出口将污水引排到街道主排污管道检查井,埋管后原状恢复;
(6)花所镇派出所:设6立方玻璃钢成品化类池一个,地基做法采用砂、砼垫层;采用实埋方式安装排污管道DN160HDPE双壁波纹管60.5m,配套砖砌检查井2座(D-1000,底板为25.00cm3:7灰土基层+5.00cmC30混凝土垫层+M5.0水泥砂浆抹面,Mu10混凝土砖筑)间距约200m检查井盖采用成品铸铁井圈井盖;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从化粪池出口将污水引排到街道主排污管道检查井,埋管后原状恢复;
(7)花所镇卫生院:设16立方玻璃成品化粪池一个,地基做法采用砂、砼垫层;采用实埋方式安装排污管道DN160HDPE双壁波纹管77.00m,配套砖砌检查井2座(D=1000,底板为25.00cm3:7灰土基层+15.00cmC30混凝土垫层+M5.0水泥砂浆抹面,Mu10混凝土砖筑)间距约20.00m,检查井盖采用成品铸铁井圈井盖;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从化粪池出口将污水引排到街.道主排污管道检查井,埋管后原状恢复;
3.工程预算:79.31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4月30日,总工期30天。
6.招标内容:施工图内所有建设工程。
7.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8.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0. 招标期限:三天(2020年3月25日17时00分00秒至2020年3月28日17时00分00秒)
( 备注:各竞标人请于2020年3月28日16时3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 必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投 标 人 需 提 供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wenshu.court.gou.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5. 竞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投标预算、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登录平台自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营业执照、施工方案等文件;
3.竞价结束后,中标企业需提供依据要求编制并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
4.系统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人,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崆峒区花所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花所镇街道
联系人:李顺达
电话:138*****829
代理机构:甘肃中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北环路162号
邮编:743400
联系人:靳芳琴
电话:150*****756
标签: 污水处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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