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文昌段代建招标公告
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文昌段代建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文昌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函〔2019〕4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标准、规模
2.1.1 建设地点:海南省文昌市。
2.1.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文昌市境内段: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文昌段主线里程161公里,其中新改建77公里,利用段84公里;连接线总里程97公里,其中新改建18公里,利用段79公里。一般路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9.5-14米。
2.2本工程计划工程代建管理服务期:自代建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共计 1810日历天,其中项目前期(含勘察设计期、施工准备期,根据设计图的实际批复情况为准)约 180日历天,施工工期约90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由代建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不包含机电监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实施施工图设计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三电迁改及其他沿线的附属设施工程等,并负责组织做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
2.3.1 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
以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期间内,除征地拆迁、竣工验收、整体工程接收管养以及属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审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其余建设管理工作均属于代建人承担本次工程代建管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在初步设计阶段,协助招标人对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进行审核,并向招标人出具审核意见,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协助招标人对施工图设计图纸及预算进行审核,并向招标人出具审核意见,且在施工图批复前,组织施工组织方案的专项评审;
(2)负责调查取弃土场、石料、砂等重要原材料的位置及临时用电、用地等情况;对工可、用地、用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的后续服务进行管理和评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监督、管理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的工作;
(3)代建人代表项目招标人组建项目指挥部,并设置总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进行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组织“三电”及地下管线迁改、办理质量监督与施工许可手续、交工验收、项目移交、配合竣工验收、交(竣)工结(决)算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4)协助招标人进行有关前期报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配合招标人及政府有关质量监督、检验等部门完成工程质量检查;
(5)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施工招标(含三电迁改工程)、各类服务招标(含机电监理)等招标工作,同时负责组织、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
(6)负责组织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的项目管养和缺陷修复工作,并在竣工验收后,完成项目及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工作;
(7)根据交通运输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体制改革和工程代建改革的整体思路,起草和编制代建、监理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并在代建过程中逐步总结、完善工作规范,并在项目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供系统的、完整的代建+监理工作规范及改革试点总结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参与共同编制的,代建人应予以支持和帮助;
(8)在代建过程中,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3.2 工程施工监理
(1)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做好“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2)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内容不含机电监理工作。
2.4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请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2)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款),递交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开标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或设计企业或监理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或设计企业名录或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3.2 本次招标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条件:
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承担过5个(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合计具有或任意一方具有)二级或以上公路(包括改扩建、新建,同时业绩中应至少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中两类或以上)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工程代建、施工监理、EPC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BT(Build-Transfer)、BOT(Build-Own-Transfer)、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中承担代建管理专业工作的成员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建设管理单位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或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3.4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2]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5日 08:30:00至2020年4月1日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zw.hainan.gov.c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网站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5],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6]。
4.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4月5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5日8时30分[7],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8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2室(详细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招标人: |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1号盛达商务广场14层 | 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B1-5座 2703室 |
联系人: | 石工 | 联系人: | 刘工 |
电话: | 0898-66250076 | 电话: | 0898-68646200 |
传真: | 传真: |
2020年3月25日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代建管理专业工作的成员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建设管理单位或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或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或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1项。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016-2018年3年净利润均盈利。 |
注:1. 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财务要求规定年份的,则自成立以来的年平均营业额须满足上述要求。
2.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2项。
业 绩 要 求 |
近10年来(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承担过5个(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合计具有或任意一方具有)二级或以上公路(包括改扩建、新建,同时业绩中应至少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中两类或以上)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工程代建、施工监理、EPC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Construction)、BT(Build-Transfer)、BOT(Build-Own-Transfer)、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
注:1. 上述业绩接受联合体业绩,采用联合体企业业绩参加投标的,对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承担分工工作相对应,且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指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认定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
2.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项。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如为公路工程施工或监理或设计单位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其2018年度海南省公路施工、监理、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如尚无2018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则其2017年度海南省公路施工、监理、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为B级或以上;如尚无2018及2017年度海南省信用评价的,则其2018年施工、监理、设计企业交通运输部综合评价为B级或以上。 2.上述信用评价均没有的投标人不作要求。 |
注: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4项。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总的人员和拟投入的代建项目负责人和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总的人员要求 | 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本条仅针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考核,不作为项目实际履约人员)。 | |||
拟投入的代建项目负责人和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代建项目负责人 | 1 | ①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完成过2个二级或以上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指挥长、项目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①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完成过2个二级或以上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指挥长、项目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①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完成过2个二级或以上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③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 ||
注:1. 路桥、道桥、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交通、交通工程等相近专业均归为“路桥”专业,路桥、道桥、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交通、交通工程、工程经济等相近专业均归为“路桥相关”专业;
2.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还须提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以及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所附材料满足上表中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总的人员要求即可。
3.拟委任的代建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人本单位交纳的近期3年(2017年2月至2020年1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近期3年(2017年2月至2020年1月)或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为其出具的在投标人本单位交纳的近期6个月(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近期6个月(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或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如以上人员已参与别的项目的投标且中标的,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未完善变更手续的,视为有在岗项目。
5.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5项。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工程部负责人 | 1 | ①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②具有2个二级或以上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经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1. 路桥、道桥、公路工程、道路工程、交通、交通工程等相近专业均归为“路桥”专业;
2.工程部负责人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人本单位交纳的近期3年(2017年2月至2020年1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近期3年(2017年2月至2020年1月)或以上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如以上人员已参与别的项目的投标且中标的,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未完善变更手续的,视为有在岗项目。
4. 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请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5项。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优先(信用等级的确定与履约信誉评分中所述的评分规则一致);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项目代建管理方案得分较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 第一个信封的技术文件部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暗标制作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
续上表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11]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持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总的人员、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代建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拟投入的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2]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项目代建管理方案:30分 项目代建管理机构人员:25分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25分 企业财务状况: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3] | 评分标准[14]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项目代建管理方案 | 30分 | 项目代建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 | 10分 | 能够结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体制改革总体思路,以及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代建改革总体思路,对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有自身的理解,同时结合“五化”管理(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工程管理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细化)、绿色公路建设理念以及项目标杆管理的要求,提出总体思路,方案应包含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方案,重点提出招标投标、设计变更、隐蔽工程、计量和资金支付、劳务和专项分包、材料采购、机械租赁、农民工工资发放工程监理等重大风险环节防控的具体举措。项目代建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根据理解程度等按照满足、一般、基本分别得10-9(不含)分、9-7(不含)分、7-6分,无此项不得分。 | |
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5分 | 根据本项目代建特点进行的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确定因素的措施和预案可行性等按照满足、一般、基本分别得5-4.8(不含)分、4.8-4.5(不含)分、4.5-3分,无此项不得分。 | ||||
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的组织方案和措施 | 3分 | 根据代建全过程中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的组织方案和措施可行性等按照满足、一般、基本分别得3-2.6(不含)分、2.6-2.2(不含)分、2.2-1.8分,无此项不得分。 | ||||
工期进度及节点目标 | 5分 | 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关键工期节点的安排及控制和保障工期目标实现的方案和措施可行性等按照满足、一般、基本分别得5-4.8(不含)分、4.8-4.5(不含)分、4.5-3分,无此项不得分。 | ||||
目标管理方案和措施 | 4分 | 根据项目质量、投资、变更设计工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规范、全面详细程度等按照满足、一般、基本分别得4-3.5(不含)分、3.5-3(不含)分、3-2.4分,无此项不得分。 | ||||
合同管理和后续服务 | 3分 | 项目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拟对本项目代建管理提供的优质服务措施和手段、交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决算管理方案和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的特殊管理措施和方案,根据其可行程度等按照满足、一般、基本分别得3-2.6(不含)分、2.6-2.2(不含)分、2.2-1.8分,无此项不得分。 | ||||
2.2.4 (2) | 项目代建管理机构人员 | 25分 | 基本分 | 16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5、附录6最低要求得16分。 | |
人员业绩 | 9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 ①代建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完成过的二级或以上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指挥长、项目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加3分,本项最多加3分; ②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增加1个完成过的二级或以上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施工监理、代建、EPC总承包、BT、BOT、PMC、PPP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指挥长、项目副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加3分,本项最多加3分。 ③总监理工程师每增加1个完成过的二级或以上公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加3分,本项最多加3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和正文第3.5.5项。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F=10、E1=0.3、E2=0.2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 25分 | 基本分 | 15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
业绩 | 10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中的任意一方)每增加1个二级或以上公路(包括改扩建、新建,同时业绩中应至少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中两类或以上)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工程代建、施工监理、EPC总承包、BT、BOT、PMC、PPP)加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注:上述业绩接受联合体业绩,采用联合体业绩参加投标的,对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承担分工工作相对应,且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指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或业主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5.3项。 | ||||
企业财务状况 | 10分 | 基本分 | 6分 | 满足附录2财务最低要求得6分。 | ||
财务能力 | 4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2018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均大于1得4分,只有1年大于1得2分。 如果成立时间不足两年,且2018年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大于1的得2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标委员会技术建议书评审结束后,在评标区开启技术文件正本,将随机编号的技术文件副本与正本一一对应。 |
[1]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或设计企业或监理企业。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3]控股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日。
[5]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6]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招标人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技术建议书需要的参考资料。
[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8]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9]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10]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1]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2]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主要人员进行资格评审。
[13]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4]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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