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军分区区团两级机关各场所标牌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军分区区团两级机关各场所标牌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军分区区团两级机关各场所标牌服务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军分区区团两级机关各场所标牌服务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通军分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军分区区团两级机关各场所标牌的制作及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物资统计》。
2.2交货地点:南通全辖,安装时具体点位由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安装。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0 日内货到指定位置,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并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如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劳动合同);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要求: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5.2获取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 ()”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3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叁佰元整(¥:3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资料费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4 月 3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南通市姚港路1号建行南通分行1011室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 ”-“招采信息”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通军分区
联系人:杭参谋
电话:151*****680
招标代理机构: 建银服务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分公司
地址:南通市姚港路1号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152*****620
2020年 3月 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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