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灯光设备招标公告
音响、灯光设备招标公告
音响、灯光设备采购报价一览表
(NJZC-2006H005)
项 目 名 称
人民币总报价(万元)
交货及安装调试时间
备 注
音响设备小计(分包一)
2006年4月28日前
安装调试费用
免费
合 计
小写
大写
灯光设备小计(分包二)
安装调试费用
免费
合 计
小写
大写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询价单
项目:音响、灯光设备 编号:NJZC?2006H005号 项目负责人:陆樱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投标人详细填写)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报价
(人民币)
总价报价
(人民币)
交货及安装调试时间
备 注
分包一
风格音箱
f-10
广州
5
个
有线话筒
得胜DM-1200
5
个
2006年4月28日前
1、请附报价单位的服务承诺。
2、符合采购要求的以最低总报价中标。
无线话筒
得胜MS-168W
5
个
专业录音话筒
JZW SC89
4
个
专业调音台
ORG MT-8
2
个
功放
ORG Q1
2
个
相关线材等辅件
1
批
分包二
透射式聚光灯
DTJ3000
2
个
NJZC?2006H005号询价单填报要求及其它:
1、 本次采购共有2个分包,每个分包为一个整体,不可拆分,各投标单位可选择一个或几个分包参加投标,每个分包单独评标,如有疑问请与使用单位联系,联系人:刘健,电话:********。
2、 请报价人注明所供货物详细规格、配置,并按标准配置报价(请列明配置清单包括赠品,若有不含在报价内的选配件请详细注明),该报价必须是最终成交价。货物的总价应包括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即全部运输、安装、调试、税金、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及配件等费用。投标人应保证投标货物为原厂生产、原厂包装、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
3、 报价人应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应品牌产品的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提供服务,必须提供原厂质保,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产品应提供一年以上的免费保修期,终身维修服务,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最佳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附报价单后)。初次向本中心报价的单位请随报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和帐号(如果开户银行和帐号有变动的单位须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 货物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5、 请报价人以书面形式报价,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并于2006年4月21日上午 9:00前准备一式二份询价单,将报价单填好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名称)后,递交至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地址:北京西路2-1号,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陆樱。
6、 用传真发送报价造成报价泄露不能成交等一切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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