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粮食发展总公司凤谷粮库烘干房钢结构罩棚工程招标公告

阜宁县粮食发展总公司凤谷粮库烘干房钢结构罩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粮食发展总公司凤谷粮库烘干房钢结构罩棚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粮食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粮食发展总公司凤谷粮库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粮食发展总公司凤谷粮库烘干房钢结构罩棚工程包括烘干房罩棚部位钢结构制作与安装施工。工程位于阜宁县粮食发展总公司凤谷粮库内,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施工说明。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阜宁县粮食发展总公司凤谷粮库烘干房基础、室内地坪工程

阜宁县粮食发展总公司凤谷粮库烘干房钢结构罩棚工程包括烘干房罩棚部位钢结构制作与安装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说明,招标控制价为18.78万元。

3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注册地为阜宁县域内(本工程不限);


3.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


3.6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7.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8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3月25日8:30至2020年3月30日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苏州路状元路小区15#楼三楼


招标文件发售要求: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 贰仟 元,未中标的在评标结果公布后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5%。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工程招标控制价18.78万元


七、付款方式:本工程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款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并且施工单位已上报工程审计相关资料后的一个月内,再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经有权部门审计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按审计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粮食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华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地址:阜宁县苏州路状元里小区15#楼3楼


邮 编:224400 邮编: 224400


联系人: 陈俊 联系人:孙文娟


电 话:137*****667电话:****-******** 158*****030



2020 3月25日
本工程项目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标明排序的1至3名中标侯选人。


采用本评标办法评标的同时,亦适用《阜宁县招标项目通用评标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工作按以下(一)、(二)、(三)项顺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或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章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效的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原件(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复印件。


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6、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括2020年1月(只需一个月)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原件及复印件。


(二)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要求。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通过。


(三)商务性评审


评标基准价C值计算:


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C= K×A。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中任一数值)。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性错误除外)。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罩棚 钢结构 烘干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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