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餐桌椅、餐具及厨杂采购的招标公告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餐桌椅、餐具及厨杂采购的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餐桌椅、餐具及厨杂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第一实验小学食堂设备、餐桌椅、餐具及厨杂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80
采购文件编号:CGP150*****89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厨卫用具 | 1 | 食堂设备 |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否则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税收凭证、近三年财务(2017年-2019年度)审计报告(工商登记成立年限不足的,以登记成立年限为准); 6、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用工具、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等产品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副本明细); 7、投标人提供的电磁灶、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等设备须通过国家3C强制性认证; 8、投标人须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要求第6-8条中涉及产品的行政许可或国家强认证的,指生产厂家有关许可或认证。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3月26日至2020年04月0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市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01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7层)呼市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投标人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副本明细)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电磁灶、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等设备3C强制性认证复印件;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2017年-2019年度)审计报告(工商登记成立年限不足的,以登记成立年限为准)复印件;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税收凭证复印件(工商登记成立年限不足的,以登记成立年限为准); (9)投标人须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复印件。 注:(1)因疫情关系,为了响应疫情防控政策,有意向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将供应商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资料审核,发送邮件时标题请注明本项目全称,且在正文部分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发送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报名资料审核,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 (2)报名资料审核后会第一时间在邮箱回复并电话通知贵单位联系人。审核合格的供应商需填写由代理机构提供的电子版《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资料与报名供应商登记表需邮寄到代理机构。 (3)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扫描件需和原件一致,需对自己提交的资料负责,若有弄虚作假等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逾期收到的报名资料拒绝受理。(因本项目报名等各环节需在政府采购系统同步进行,提醒各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间尽早将资料发送至邮箱审核,方便工作人员审核及系统的及时录入,若因供应商提交资料较晚无法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录入系统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供应商可采用现金方式或将标书款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电汇至我公司,电汇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huhhot.gov.cn)上传购买投标文件的凭证并自行下载投标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 上午 09:30:0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市分公司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5日 上午 09:30:0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八层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陈腾达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高俊平
联系电话:****-*******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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