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科将对以下设备和试剂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货商携带相关证件到医疗器械设备科或检验科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上午8:45前(北京时间)。
一、招标试剂项目名称
1、血栓弹力图仪及配套试剂;
2、红细胞叶酸定量检测试剂;
3、支原体固液联合检测试剂;
4、白介素6(IL-6)测定试剂盒(量子点免疫荧光层析法);
5、丁型肝炎病毒IgG 、IgM抗体检测试剂(ELISA法)试剂;
6、真菌培养及鉴定,抗生素最小浓度测定;
7、LP-PLA2+MPO二合一试剂;
8、细胞因子八项检查;
9、免疫组化试剂;
10、P16 Ki-67 TOP2A检测试剂;
11、莱卡冰冻切片机包埋剂、固定液、保蓝液;
12、希森美康CS5100相关试剂;
13、迈瑞血液分析CAL8000流水线配套试剂;
14、希森美康1800B3+普门PA990配套试剂。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我院器械科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合法有效资质,包括:
(1)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人及各级代理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3)投标产品若非投标人自产,需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或制造商授权书;
(4)产品参数及彩页(需加盖生产厂商或全国总代理公章)、法定检测机构有效注册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5)必须提供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其他:对投标书中的所有资质材料、彩页和使用说明书等,投标人必须承诺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投标产品质量要求
1、投标产品实际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必须与投标书内所投产品描述一致;
2、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最新生产批号,不可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
3、对于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达不到1及2所述,我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供货周期及供货量
1、中标供货商自签订合同后,按我院要求供货24个月(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期内没有特别原因不得变更供货商或委托其他公司配送,更不能找各种理由中途停止合同期供货,否则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中标方负责;若本项目省卫计委进行了网上集中采购则无条件按省卫计委网上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执行,原合同自动终止;
2、供货量按需供应;
3、供货商接到我院供货通知时,必须第一时间安排送货,最迟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如供货不及时或停货造成工作影响,我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若因生产企业的原因,中标商品有临时断货等特殊情况时,供货商必须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我院器械科,并出示加盖公章的断货书面说明。断货期间,医院有权向其他供货商购买同类产品,直至原供货方能继续供货为止。
(四)售后服务
1、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原因出现异常情况,供货商应及时请厂家或专家到我院协助解决异常情况,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2、对于一些需要指导的新产品,供货商必须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培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新开展的项目或同一测定项目检测方法改变升级,供货商需无条件提供货源和服务。
三、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有《医用耗材-检验试剂投标书》字样,“正本”、“副本”字样,及投标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字样;
2、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当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所包含的所有文件包括资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附件《医用耗材-检验试剂报价表》,选择所投产品进行投标;
5、投标报价:即附件《医用耗材-检验试剂报价表》:(1)每项试剂以 元/人份报价,还需注明所报单价占本项省内物价收费标准的比例(若以每毫升或每盒报价的,必须按产品原装说明书注明每毫升或每盒实际检测人份数);(2)每瓶试剂实际检测人数必须大于或等于说明书所标注量,实测检测数达标后方可签署合约;发现虚报则取消中标资格,将投标人及投标公司打入黑名单并上报省卫计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招投标活动;(3)耗材以 元/最小单位报价;
6、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开标时对通过资格审查,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单位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以产品单价为报价标准,所有以赠送产品的让价方式报价将被视为不合格报价。中标价格补充说明,中标产品价格中标方需承诺为全省最低价,否则我院有权终止供货合同,并不再使用该产品。中标价格必须等于或低于省卫健委集中采购同种耗材中标价格(即省卫健委限价),其最终中标价按我院实际中标价格;
7、标书应标明所投医疗用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单价(单价为含税、含运费等一切费用在内的价格)、生产厂家、包装规格等详细资料。并将投标资料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
8、投标人合法有效资质文件(如第一部分(一)2所列);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11、生产企业简介;
12、售后服务承诺书,国内用户名单(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或用户盖章确认书);
1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址、开标时间和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上午8:45(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我院医技大楼(2号楼)五楼检验科;
开标时间:2020年4月9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在2020年4月9日上午9:00时前到我院医技大楼(2号楼)五楼检验科进行答疑;
开标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45号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技大楼(2号楼)五楼检验科。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791—
********传真号码:0791—
********六、评标方法
1、由招标评标小组通过综合评定(性价比)的办法决定所投产品的排序,再提交相关会议讨论最终确定中标产品。中标人自公布中标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即成为我院中标供应商;
2、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2.1 产品投标的价格及品质(耗材类必需提供投标样品,试剂类必需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否则为不合格投标);
2.2 投标商的信誉、品牌,若所投产品需要冷藏,投标人须承诺满足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储存和运输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七、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以转账支票方式,每月结算一次,院方六个月将结算款支付给供货方。
八、本次院内公开招标的检验试剂采购公告仅在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站上发布。
医疗器械设备科
2020.3.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