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光谱仪等分析仪器招标公告
理工大学光谱仪等分析仪器招标公告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理工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理工大学光谱仪等分析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光谱仪等分析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UTAS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元、孔磬杰
项目联系电话:****-********/1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地址: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大连理工大学南门科技园C座)409室
联系方式:李蕾;电子邮件:lilei@dlut.edu.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元、孔磬杰 联系电话:****-********/126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采购瞬态稳态荧光光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力显微镜、物理吸附仪、TGA-傅里叶红外-气质联机系统等教学与科研用仪器,改善实验室教学与科研条件,完善实验课程内容,提升科研实验水平及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瞬态稳态荧光光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力显微镜、物理吸附仪、TGA-傅里叶红外-气质联机系统”可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中标人负责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与安装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合法有效授权(国产设备除外)。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截至开标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26日 08:00至2020年04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6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6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大连理工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414室(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会议中心(科技园大厦C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6日-2020年4月2日(每天8:00-11:3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
3.报名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4.现场报名: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后,发售招标文件。
5.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申请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应附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须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公电话等)、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招标文件费须以公司电汇方式至采购代理人公司银行账户,须备注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2@qq.com,经采购代理人确认报名后,发售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00.00元整,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售出不退且为本项目使用;
8.公司名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账 号:****************4;行号:********6805。
注:1.如供应商为“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招标文件费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材料及费用不予认可。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予以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对于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
注:
(1)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定。
(3)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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