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临颍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临颍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颍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临颍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汇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临颍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临采公开采购-2020-10
2.3项目预算金额:约*******元
2.4采购需求:警用装备一批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2.7供货期:30日历天
2.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20年03月23 日08 时00分至2020年03月 27日18 时00分,在“临颍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2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凭CA数字证书登录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的《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书费、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操作指南》相关说明。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标。
7.2各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现场不再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相关证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等资格审查内容上传系统,未上传的不作为评标依据(附: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及附件上传方式),并在开标当天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
7.3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详见《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下载”《不见面操作手册》。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0年04月 14 日9时00分。
8.2开标地点:临颍县颍川大道中段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代理费用的收取
10.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10.2 收取标准:投标人中标后,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转账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10.3收取金额:26660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颍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6*****177
代理机构名称:汇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 133 号 7 幢 1 单元 32 层 3204 号
监督部门:漯河市临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投标期间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需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lyxggzyjyzx.com/dczsc/18534.jhtml)。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临颍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其它注意事项
6.1操作过程见《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发布人:汇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 3 月 21 日
标签: 警用装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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