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滕州市荆河西岸污水改建工程(府前东路-荆河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庄市】滕州市荆河西岸污水改建工程(府前东路-荆河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滕州市荆河西岸污水改建工程(府前东路-荆河路),详见采购文件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的资质,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单位拟投标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381.266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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