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龙泉市披云山景区开发一期设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龙泉市披云山景区开发一期设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受龙泉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经市采购办批准,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龙泉市披云山景区开发(一期)设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80万元(含奖金)。
二、项目名称与范围:龙泉市披云山景区开发(一期)设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为LQQS2011-030;设计范围为所投资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三、对投标单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浙江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拒绝联合体投标。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具有风景园林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为在投标企业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
四、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1月22日止(上班时间)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并须交纳标书成本费,以到帐为准;逾期不受理。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8300 3489 7108 0910 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泉市支行营业部)。
六、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9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18000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8300 3489 7108 0910 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泉市支行营业部 )。
注:1、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2、在开标时须提交由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收据,否则拒绝其投标。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1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定于2011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内容如有变更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lqztbzx.com、http://www.zjzfcg.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十、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十一、联系事项:
龙泉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刘先生 电 话:139*****171
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殷小姐 电 话:****-*******(传真)
龙泉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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