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京抚公路木兰县(K203810-K258463)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国道京抚公路木兰县(K203810-K258463)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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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国道京抚公路木兰县(K203+810-K258+463)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HZB-HLJ-200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国道京抚公路木兰县(K203+810-K258+463)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DHZB-HLJ-2000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770111.00元,招标人为木兰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国道京抚公路木兰县(K203+810-K258+463)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道京抚公路木兰县(K203+810-K258+463)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2)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本项目估算价;
投标企业近三年(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成立至今)内完成的项目(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
以交工证书颁发时间在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成立至今的业绩为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不得被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3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4月01日15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7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至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室开标大厅。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室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国道京抚公路木兰县(K203+810-K258+463)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HLJ-20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京抚公路木兰县(K203+810-K258+463)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9】4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黑路发【2019】18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木兰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770111.00元,招标人为木兰县农村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路侧波形护栏2.323公里,轮廓标209根,配备施工临时安全设施1套。2.2建设地点:国道京抚公路木兰县(K203+810-K258+463)段。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04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07月21日,工期9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道京抚公路木兰县(K203+810-K258+463)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2)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本项目估算价;

投标企业近三年(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成立至今)内完成的项目(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

以交工证书颁发时间在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成立至今的业绩为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不得被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可于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13 时 00 分至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室)报名登记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帐户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证明资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至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室开标大厅。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木兰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地址:木兰县木兰镇木兰大街57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7*****119

招标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转8202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本项目估算价;

2、投标企业近三年(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1.近三年为2016年~2018年。年平均营业额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成立至今)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以交工证书颁发时间在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成立至今的业绩为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不得被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注:1、近三年为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5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经验,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人

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经验,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类似项目施工的项目总工,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上述工作经验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类似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

2.类似项目是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近5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 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2019年1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之间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若社保机构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中人员较多,需将拟委任的在本项目中任职的人员做明显标识。

5.对多个标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的投标人,不允许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任何所投标段内重复出现。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条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并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前3名作为参加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数量未超过3名的,不再进行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确定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并对符合初步评审标准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时,按第一个信封得分高的优先,得分相等时按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高的优先,注册资本金相等时按投标人以投标人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中所提供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10)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1)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1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报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

标准(第一个信封)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主要人员:35分

履约信誉:25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示: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审评分标准

此次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如下

1、主要人员 35分

2、履约信誉 25分

3、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综合得分100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主要人员

35

项目经理任职

资格与业绩

20

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得10分;

2017年-2019年12月(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得10分,2个得6分,1个得3分,

项目总工任职

资格与业绩

15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3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5分;

2017年-2019年12月(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得10分,2个得6分,1个得3分。(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所提供材料需能体现项目总工。)

履约信誉

25

信用评级

10

黑龙江省2018年度公路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级评定为AA级得 10 分,A级得8 分,其他不得分。

履约

15

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项目并交工,(业绩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有3个得5分,有5个得10分,7个及以上得15分。(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施工组织设计

40

关键工程

的施工方

案、方法

与技术措

40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8 分。

符合本工程特点全面具体、科学可行、有针对性得 8 分,一般得 5 分,基本可行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8 分。

重点突出,方案具体可行得 8分,一般得 5 分,基本可行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工期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 5 分。

工期关键线路图科学可行、有针对性、具体可行得 2 分,有此项但不完善者得 1 分,无此项者不得分;

有保证工期组织机构并保证工期措施有针对性并切实可行得 3 分,有此项但不完善者得 1 分,无此项者不得分。

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5 分。

组织机构完整并切实可行(包括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得2分,有此项但不完善者得1分,无此项者不得分;

保证质量措施有针对性并切实可行(包括质量、技术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得3分,有此项但不完善者得1分,无此项者不得分。

安全保证措施5分。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整并切实可行得2 分,有此项但不完善者得1分,无此项者不得分;

安全生产措施有针对性并切实可行得3 分,有此项但不完善者得 1 分,无此项者不得分。

人员进出场计划、设备进出场计划及工程材料进出场计划4分。

人员进出场计划、设备进出场计划及工程材料进出场计划切实可行且合理得4分,有此项但不完善者得 2 分,无此项者不得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5 分。

项目风险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措施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得 5 分,有此项基本完善得3分,不完善得1分,无此项不得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若综合得分相同,按投标人业绩得分高且数量多的优先,若业绩得分相同且业绩数量相等的,按投标人年平均营业额高的优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木兰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兰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地址:木兰县木兰镇木兰大街57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37*****1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6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命防护 公路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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