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午岭区域户外广告(岭下自然村三面翻高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东阳耀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南午岭区域户外广告(岭下自然村三面翻高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东阳耀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二、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 南午岭区域户外广告(岭下自然村三面翻高炮)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1 | 南午岭区域户外广告(岭下自然村三面翻高炮)项目 | 300000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2014年12月10日南午岭区域户外广告设置权经浙江鼎盛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浙江东阳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拍得10年户外广告设置权,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采购项目只能从唯一单位采购,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根据以上情况,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东阳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66号华夏文化园西侧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张莉 | 高工 | 东阳市财政局 |
李红 | 高工 | 东阳市食药检测中心 |
陈红艳 | 高工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浙江东阳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或东阳耀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许文瑛
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浙江省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陈海燕
联系电话: 159*****998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东阳市采购办
监管部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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