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入库项目澄清公告

2020-2022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入库项目澄清公告

2020-03-26 15:26】

关于2020-2022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入库项目交易文件

澄清答疑(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0-2022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入库项目交易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重要说明”,具体内容为:1、检测机构需在项目所在地建有试验室,应具备所开展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场所;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人员;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设备。2、招标人将保留对检测机构在项目所在地实验室实地考察的权利,并现场进行实验操作考核,在备选库中择优选择具备实际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

2、第四章“技术服务合同”第九条补充条款中增加:4、检测机构需在项目所在地建有试验室,应具备所开展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场所;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人员;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设备。5、招标人将保留对检测机构在项目所在地实验室实地考察的权利,并现场进行实验操作考核,在备选库中择优选择具备实际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

3、原招标文件约定的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2日08时30分)现均调整为:2020年04月13日08时30分。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单位: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单位: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26日

附件:

澄清答疑2.png
2020-2022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入库项目变更公告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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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变更1

[变更公告]关于2020-2022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入库项目交易文件的澄清答疑

【信息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日期:2020-03-24 10:44】

关于2020-2022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入库项目交易文件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2020-2022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入库项目交易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疑问一:请问是符合资格审查的单位,都可以入库么?还是按照附件1,每年入库三家?如果按照这样的话,具体的评标标准是什么?打分制么?


答:本项目采取合格制评审,评审合格的单位均可入库;


疑问二:2015年滁州市人社局批准的非国有工程师职称,在专业名称一栏中未打印专业名称,但属工程系列,这样算是道路桥梁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么?(当时评审所在单位属该行业)


答:如职称证书不能显示相应专业,可以提供毕业证原件扫描件,以毕业证载明专业为准;单独提供职称证不能显示专业的,不能算相应专业职称。


疑问三: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 投标资格要求第3条项目组人员要求”中要求“每个专业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名(含2名),试验检测员不得少于4人(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彩色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及其他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彩色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请问投标人是隶属于事业单位的下属国有企业,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大部分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社保是事业单位缴纳,可提供投标人跟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人员社保是否有效?


答: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疑问四: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 投标资格要求 第2条 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要求“(2)道路、桥梁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道路桥梁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请问市政道桥专业是否满足要求?
答:符合要求;


疑问五:请问该项目是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吗?投标人是否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答: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开标时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投标人无需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疑问六:根据招标投标资质要求房建专业需具备安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房建专业相应检测能力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我单位为江苏省检测单位,具有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使用的是国家行业标准JGJ106-2014,请问,我单位是否符合该招标投标资质要求,能不能参加该项目投标?


答:不可以,因各省检测标准不统一,本次入库房建、市政、桥梁等专业要求安徽省内检测企业。


疑问七:招标公告要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三级及以上资质。在2019年8月29日国家应急管理部正式发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的资质等级,以前颁发的正式资质全部取消,安徽省消防要求检测维保检测行业需要在https://www.shhxf119.com/templet/index_.jsp重新登记注册,公示后即可开展业务,并无纸质版资质登记证明文件。请问是否可以提交网站截图证明资质?


答:可以。


疑问八:道路专业投标人资质问题,道路专业项目负责人资格问题


1.:道路专业同时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安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道路专业相应检测能力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道路专业相应检测能力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道路专业相应检测能力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具有道路专业相应指标检测内容。


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没有明确道路相应专业,见证取样专业完全可覆盖道路检测专业所需要的检测参数。


建议本条修改为:道路专业同时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安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见证取样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道路专业相应检测能力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道路专业相应检测能力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具有道路专业相应指标检测内容。


2.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2)道路桥梁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道路桥梁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据了解本次招标的道路工程大部分为市政道路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在职称评定上选定的专业只有市政工程师。


建议本条修改为: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据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员证书,必须为本单位社保人员,具有道路桥梁工程、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答:同意修改:


(1)投标人资质要求第2条修改为:道路专业同时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安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见证取样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道路专业相应检测能力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道路专业相应检测能力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具有道路专业相应指标检测内容。


(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2条道路、桥梁专业修改为:必须为本单位社保人员,具有道路桥梁工程、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疑问九:请问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可以是退休人员担任吗?可以提供退休证及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


答:可以,需提供本人退休证原件扫描件。


本项目不再重新制作答疑文件,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查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内容,所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单位: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单位: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答疑澄清_00.png
答疑澄清_01.png
答疑澄清_02.png
2020-2022年第三方检测机构入库项目答疑澄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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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库 检测机构 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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