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弱电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监理采购招标公告

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弱电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监理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弱电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监理采购(采购代理编号:HNZS-2020-CG-001)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弱电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监理采购

预算金额:130000.00

二、招标编号:HNZS-2020-CG-001

三、招标内容概况:

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弱电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监理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1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1.3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指2019年11月-2020年3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特定条件 :

2.1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系统集成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单项工程监理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5.1按本邀请通知第四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2套,装订成册,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5.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4 月 2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燕泉路鑫沙苑2栋一单元202-203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5.3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 /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4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燕泉路鑫沙苑2栋一单元202-203室)。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

5、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

联系人:欧阳主任

电 话:189*****11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女士 黄女士

电话:****-*******

地址:燕泉路鑫沙苑2栋一单元202-203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邀请通知》[(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智能化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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