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DSA、MRI及钼靶、骨密度机房设备安装场地改造需求公示
放射科DSA、MRI及钼靶、骨密度机房设备安装场地改造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放射科DSA、MRI及钼靶、骨密度机房设备安装场地改造 | 采购类型 | 工程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大学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317.76万元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学院路深圳大学总医院放射科一层。因新购置DSA及MRI设备,需要将原仓库及周围区域整改为DSA介入手术室及介入手术室的辅助区;将原钼靶机房整改骨密度机房和乳腺机房及其辅助功能房;将原DR机房及邻近仓库区整改为MR扫描机房及其辅助功能房。属新装机设备安装必要条件。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 |||||||||||||||||||||||||||||||||||||||||||||||||||||||||||||||||||||||||||||||||||||||||||||||||||||||||||||||||||||||||||||||||||||||||||||||||||||||||||||||||||||||||||||||||||||||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要求 | *******" target="_blank">附件1 工程造价预算书.zip | |||||||||||||||||||||||||||||||||||||||||||||||||||||||||||||||||||||||||||||||||||||||||||||||||||||||||||||||||||||||||||||||||||||||||||||||||||||||||||||||||||||||||||||||||||||||
商务需求 | 1、建议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
图纸 | *******" target="_blank">设计图.zip | |||||||||||||||||||||||||||||||||||||||||||||||||||||||||||||||||||||||||||||||||||||||||||||||||||||||||||||||||||||||||||||||||||||||||||||||||||||||||||||||||||||||||||||||||||||||
技术需求、项目管理要求、其他 | 四、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 2、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标注“温馨提示”语言。靠近人行通道边(或建设方以为有必要的其他周边)必须用整齐美观的板材围护密封施工。 3、中标单位施工必须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避免干扰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认真做好施工现场防护、防火、噪音、用电等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工作,承担相应一切责任,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4、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做好现场及周边安全设施搭设,遵守有关安全保护规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 5、中标单位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监理公司的监督、指导并积极主动配合上述管理机构的工作。 6、中标单位施工时须提供材料样板,经采购人最终确认后,方可进场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样板或厂家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确认要求,如供应商不能提供的可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考察情况确认并实施。 7、用在本工程的任何材料在使用前必须得到采购人的批准,样品须在大批订货前送审。获准的样品存放在工地,作为以后验收材料的标准。样品和其包装,由中标人无偿提供。 8、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须全面检查工地情况,若发现错误须立刻通知工程师。若未能遵从此规定,使本工程的任何项目因此等错误或缺陷而错误地建造,则中标人须自费予以拆除及重建。 9、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五、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范围
(二)工程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 1、一般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本工程为承包人一站式交钥匙工程。 1.1 施工通用要求 1.1.1实施过程、协调与配合 (1)承包人须协助发包人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沟通。 (2)承包人须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材料样品、产品说明书等向发包人、监理申报,若所有送审的有关资料未能达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合约及设计有关要求而需重新申报的,由此而导致工期延误及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等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3)如因承包人与发包人、监理缺乏协调而导致已完工程造成质量缺陷的,承包人除须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和负由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外,仍须对发包人作出相应的赔偿。 (4)承包人应负责与设计单位在设计范围内进行协调,由于缺乏协调而导致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承包人须对发包人做出相应的赔偿。 (5)承包人应具备此项目专业承包的设计能力和技术能力并具有实际业绩案例,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前对设计文件做全面复核。对于图纸中明显的错漏之处(如某专业图纸自身矛盾、各专业图纸相互矛盾、设计图纸表达不清等),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之中提出,或者在相关内容施工前7天提出,以便给予相关单位充足的处理时间;对于其他对施工影响重大的问题,如实际施工可能难于达到发包人、监理或设计标准者,设备尺寸与结构设计尺寸矛盾,造成设备无法安放等,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之中提出,或者在相关内容施工前提出,以便给予相关单位充足的处理时间。否则,承包人不得以上述情况作为工期延误的理由。 (6)承包人应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的专项施工方案(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文件,以便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等相关单位进行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审批后实施。 (7)与其他单位的协调及配合(如有): 1)承包人须与本项目其他单位协调与合作,以确保在分工点上能与其他单位满意地配合,并确保其负责的工作是按照正确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2)承包人须遵从发包人签发监理工程师分发且经设计签字、盖章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否则而导致建筑工程的修改或返工,承包人须负所有责任。 3)涉及有关本工程范围内的其他专业需配合的有关事项,须按已定的工程进度计划预先通知其他单位。 4)承包人须与其他单位协调,使机电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因缺乏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等,将由承包人负责。 (8)其它 1)承包人有义务在投标前到现场考察,以便对拟建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了解,在投标中充分考虑到进场临时道路、临时用水排水、临时用电、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施的保护,施工排水、降水、防洪防汛等措施。 2)承包人应严把质量关,凡因施工质量低劣引起的返工、补强、停工等所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负责。如监理或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有疑问时,监理或发包人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反之,由承包人负责。 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现行各项规范和标准,从制作到安装施工过程的各个方面入手,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性。 4)承包人在施工前必须完成各种必要的试验,承担在生产场地和施工现场对材料和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的所有检验费用,并支付招标文件说明要由其执行的试验费用。无论何时承包人准备好进行检验,都应留出足够时间预先就检查地点和时间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应保证从任何有关的第三方或制造商处获得必要的许可,以使发包人的检验人员能参加检验。 5)承包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一切专利承担责任,并负有保护发包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和裁决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 6)承包人须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材料样品、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技术性能资料等向发包人、监理申报,若所有送审的有关资料未能达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合约及设计有关要求而需重新申报的,由此而导致工期延误及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等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7)本工程“实行方案先行,材料样品引路”的原则,承包人应详细阅读招标图纸及本篇设计补充说明之内容和要求,并主动与主体设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联系,完善和深化施工图纸,确保建筑的最终功能和质量达到发包人及使用单位的要求。 8)凡属隐蔽工程,承包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监理,派人进行隐藏工程验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签署隐蔽验收意见。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各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告,材料试验报告等均要作为技术档案资料保存,并同竣工图一并归档。 10)机电安装需在计划确认的时间内完成安装工作,经监理验收并经各相关单位会签后,方可隐蔽。否则,拆除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对最后的整体装饰效果负责。 11)承包人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气物、噪音、振动等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12)各部位施工前均应复核各专业图纸,不得以单专业图纸做为唯一施工依据进行施工。遇到图纸有矛盾之处或图示做法、意图无法实现时,请及时与专业负责人或工程主持人联系,协商解决。变更图纸必须事先与设计人员协商,根据各专业的条件,许可后方可变更。 1.1.2材料及设备的要求 (1)材料进场前的要求 1)仔细阅读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与工程所用材料有关的文件,熟悉这些文件对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的规定要求。 2)认真查阅所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对材料的基本性质、应用特性、适用范围应全面了解。 3)掌握材料信息,对重要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订货前必须征得监理同意报发包人备案方可订货。 (2)材料进场时的要求 1)物单必须相符。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应进行退货或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提供材料的相关资料。 2)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都必须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资料。 ①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 ②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试验报告单。合格证等都必须盖有单位的红章并标明出厂日期、生产批号或产品编号。 (3)材料进场后的要求 1)施工现场材料的基本要求 (1)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都必须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不能存放与本工程无关或不合格的材料。 (3) 所有进入现场的原材料与提交的资料在规格、型号、品种、编号上必须一致。 2)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的取样方法与取样频率进行抽样送检,根据深圳市相关规定,达到最低检验批数量需要送检的材料,见证取样后送检材料必须送有资质的检测中心检测,由承包人上报检测单位资质等书面材料供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允许送检,对于送检过程中产生的发包人及监理人员相关差旅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单独立项计取,承包人不得以此项工作主张任何费用。 3)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承包人要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与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 4)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和仓库保管工作,加强材料限额管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管理制度以避免材料损失。 5)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承包人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材料技术参数 1)承包人必须满足设计提交的材料清单所示规格要求,并提供实物样品和颜色色板,并由发包人(相关科室)、监理确定。 2)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严禁使用甲醛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材料。 3)所用材料的燃烧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要求。 4)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5)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6)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7)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8)承包人必须响应材料表中对参考品牌的要求。特殊情况下采用其它替代品牌必须要获得发包人的书面批准方可使用,而且该设备和材料必须达到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1特别要求 2.1.1本工程要求较高,承包人须严格控制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及时控制并处理各可能影响目标实现的问题,对此发包人制定了奖罚条款,承包人对此应予以充分理解和重视,工程实施前必须制定质量目标工作计划和相应的管理措施,以确保本目标的实现,同时不得出现评优的否决项目。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耗能高的产品及民用建筑挥发性有害物质含量释放量超过国家规定的产品。 严禁施工过程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 2.1.2本工程实行“方案先行,样品引路”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其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单独立项计取,承包人不得以此项工作主张任何费用。 2.1.3承包人应认真了解现场场地的地址特点,充分考虑由于现场因素对现场施工、住宿、材料二次搬运等带来的影响和费用,并提出合理的有效措施,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关费用列入施工措施费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包干使用,承包人不得以此项工作主张任何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2.1.4如果设计中某些材料或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参考品牌材料存在采购难度很大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提出,否则,承包人不得以上述情况作为工期延误的理由。 2.1.5各部位施工前均应复核各专业图纸,不得以单专业图纸做为唯一施工依据进行施工。遇到图纸有矛盾之处或图示做法、意图无法实现时,请及时与设计院专业负责人或工程主持人联系,协商解决。变更图纸必须事先与设计人员协商,根据各专业的条件,许可后方可变更。 2.1.6招标文件提出了本工程主要设备、材料的具体技术要求,承包人应充分理解 “技术要求”,已在综合单价中考虑,满足 “技术要求”的设备、材料的市场价位,结算时不单独立项计取,承包人不得以此项工作主张任何费用。 2.1.7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所列设备、材料为“参考品牌”,同一设备、材料的参考品牌不少于三个品牌/规格,参考品牌作为承包人投标报价和中标后选用时的最低要求。除非发包人同意采购参考品牌之外的产品,否则,承包人必须在参考品牌范围内选择采购。承包人采购参考品牌之外产品的必要条件是:提供证据证明拟采购产品其品质、档次不低于任一参考品牌。 2.1.8当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承包人在采购时以最高的技术要求为准。 2.1.9参考品牌材料/设备“名称”可能与设计图纸“名称”不一致,但只要“使用性质”一致,便不影响本篇“技术要求”的效力。 2.1.10发包人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提供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及部分参照样板,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此要求选择材料,根据招标文件中参考品牌,填注投标选用的品牌或厂家(包括符合技术要求的其他同等档次的品牌及厂家,不得低于设计图纸和参照样板要求)。在标明“不推荐品牌”栏中,承包人应填注投标选用的品牌或厂家。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标明标书所列表的主要工程材料的品牌或厂家,检测结果除应满足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设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标书所列表内的技术要求。 2.2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经理在现场决策或不履行项目经理职责的,承包人必须派单位领导进驻现场协调解决,直到改观或更换项目经理直至被项目经理被证实合适为止。 2.所有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需提供给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订货。 3.承包人在申请进度款时须列明申请额度并提交当期工程款支付计划,列明支付款项。下期进度款申请时须提交上期支付计划落实情况书面文件,且须由收款单位盖章确认。未按计划落实的须书面说明,如因未及时支付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相应款项造成工期拖延或拖欠工人工资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进行记录不良行为等处罚。 2.3现场条件 (1)临时用电:承包人提供楼层临时用电配电箱,承包人提供的配电箱接电,由承包人负责引线及安全使用,服从院方管理规定。 (2)临时用水:承包人提供合理位置的供水点,由承包人负责引水及安全使用,承包人服从院方管理规定。 (3)承包人需增加的任何临时建筑设施(包括安全通道、安全围护、临时建筑等)承包人自行搭建,承包人必须制定临建设施搭设最低标准,承包人临时设施搭设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其搭建满足发包人要求,并已充分考虑消防安全、防火分隔、防盗等安全因素。 2.4 承包人质量管理要求 2.4.1承包人承担的质量责任 (1)承包人对自行组织施工的工程承担全部质量责任,必须符合防护和屏蔽检测标准。 (2)承包人对本项目各专业自行负责,造成返工返修,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如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有疑问时,发包人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反之,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返工费用及发包人工期索赔。 (4)凡属隐蔽工程,承包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派人进行隐藏工程验收并由监理书面签署隐蔽验收意见。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各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告,材料试验报告等均要作为技术档案资料保存,并同竣工图一并归档。 (5)承包人应组织并管理自身施工范围的主要施工作业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耗能高的产品及民用建筑挥发性有害物质含量释放量超过国家规定的产品;严禁施工过程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 (7)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的以及本合同约定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否则承包人均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发包人损失。发包人会根据质量管理的实际需要,参加工程各关键节点的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等,一旦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承包人立即修复、整改、或者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工期不予顺延。 2.14维修与保养 1、在保修期内,本承包人须免费提供所需的工作人员和材料,作一般性的定期修保养,保修需保证2小时内响应最长8小时内解决问题,机电设备24小时内解决问题。 2、按照要求安排定期维修及检查。 3、在收到紧急事故召唤时,承包人须按正常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分别于两小时及八小时之内到场进行抢修工作。 (三)工程技术要求 3.1防护及磁屏蔽、装饰装修、电气工程技术要求
3.2防护做法:具体做法详见工程施工图纸。 3.3装饰装修及电气工程做法:具体做法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四)应执行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1、总则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按发包人或监理的要求进行返工,返工费用必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且工期不予延长。 依据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材料、设备、施工等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上述标准及规范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以下为发包人重点列出的应执行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未列出的以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规、规范为准。所有规范、标准以最新版本执行。 若中国规范或本设计要求没有指明的事项,则可采用其他公认的国际工程标准,但必须事先得到发包人的批准。若本设计要求与其他现行中国规范有冲突时,则取较严格之规定。 2、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放射卫生工作防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放射卫生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138—2002) 《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二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201.2-20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325-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587-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稀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GB12190-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48-2014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201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1-200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实施细则》(SZJG29-2009)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87-2014) 《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国家建设标准设计(S1,S2,S3,S4,S5)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GB/T50349-2005)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 29-2010)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4年版) 《建筑排水柔性接口铸铁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8:2004) 《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101-200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工程相关的规范、条例、法律条文(不限于以上部分),相应顾问公司提供的正式图纸等。 3、安全生产部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T11651-1996)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2008) 《安全标志》(GB2894-200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体制、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200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六、材料设备要求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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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模板使用规则 | 模板使用规则 (一)关于评分准则分类 除价格分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外,其它评分因素的评分准则可分为A、B、C三类: A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主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B类评分准则指投标人进行承诺即得分的评分准则; C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客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委对于采用B、C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必须给出一致结论。 (二)关于权重调整 1、价格部分的权重不能低于40%,综合实力部分的权重不能高于10%; 2、某项评分因素的权重不能突破设置的权重上限。 (三)关于评分因素调整 1、评分因素的增加 (1)评分因素的拆分: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模板中的评分因素进行拆分,相关权重同样作相应拆分处理。 (2)另行增加评分因素: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评分准则并设置相应的权重,但增加的C类评分准则与增加的综合实力部分A类评分准则合计不能超过2项,每项权重不能超过2%,总权重不能超过3%。 2、评分因素的减少 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减少评分因素,但相关的权重只能增加至价格部分或采用A、B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评分因素与评分准则必须对应;不得就同一项考察内容重复设置评分因素; 2、评分因素及评分准则的表述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做到表述简练、准确且易于判断、没有歧义。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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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详见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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