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横塘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关于2020年度横塘街道年度拆违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横塘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关于2020年度横塘街道年度拆违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附件:
关于2020年度横塘街道年度拆违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横塘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2020年度横塘街道年度拆违工程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 采购编号:SZXY2020-N-C-003
二、 采购内容:2020年度横塘街道年度拆违工程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700000.00元)
四、服务期限:1年,(按实际合同签订日起生效)
五、采购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消除辖区安全隐患,狮山横塘街道以“331”整治为抓手,大力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保持高压态势,咬紧牙关,乘势而上,兴起新一轮违法建设治理热潮。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和《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特点,提出本次采购要求。
(二)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拆除横塘辖区内违法建设(阳光房、私搭乱建、小区屋顶及不符合市容环境要求的无主建设、灯箱等)
2.2广告拆除(破损的户外广告、破损的店招拆除、PDA及12345投诉的广告及不符合市容环境要求的广告拆除)
2.3其他上级部门关注的违法建设及广告拆除。
2.4各种应急处置等
(三)人员要求:
1:人员按照工程量的大小由乙方安排,并报甲方及跟踪审计方确认报备
2:参加拆违的工人乙方必须为其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保险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若发生工伤、伤残等意外事故,有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以上人员相关报价均包含在此次磋商最终报价中。
3:由高空作业的拆违工人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证
(四)服务相应要求:
考核标准要求:
1:PDA考核
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PDA工单,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单处置,并在接到工单半小时做出相应,未完成的扣除此次考核拆违服务的50%经费。
2:不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违及广告拆除任务的扣除本次服务经费的50%
3:在拆违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未给员工提供商业意外险及安全防护措施的扣除本季度10%
(五)付款方式要求:
本项目以季度结算,由第三方(跟踪审计)出具本季度服务项目清单及造价清单,根据清单甲方支付本次服务的60%,合同期满送审计公司审计,根据审计价格付至审计金额的80%,审计满一年付清全部余款。
(六)其他要求:
1、施工人员对现场进行实际勘察,确定拆除措施、采用需要机械及劳动力,围挡范围,拉警禁线。
2、拆除时需配专职人员对拆除范围的人员流动进行疏导。
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上报审批,审批合格后,对具体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编排施工计划。
4、针对困难拆除(高楼楼顶、高楼楼面、高炮作业)有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与施工流程,要确保有高空作业经验的专业人员到场后施工人员须有安全意识,,配合相关个人与单位的协调施工,需要高空施工吊车时,进场后四周用警用隔离布条隔离现场保持安全施工区域,以防高空坠物。现场随时检查施工人员登高作业是否系安全带。
5、现场由采购单位负责确认,制作表单,统一收集后交于采购人,作为审计及结算凭证。
6、违法建设广告拆除服务要求:
7.1人员组织及配备:
人员按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要求:男性,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管理人员1人及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员及工程师负责现场指挥、协调本项目的工作。
7.2投入设备:
挖机、铲车、叉车、电锤、电镐、发电机、升降机、清障牵引车、气割工具、脚手架、吊车、平台车、卡车、货车、三轮电瓶垃圾运输车等车辆专用设备,以及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项目的其它工具。
8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9工作范围:(具体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指定范围)。
10工作内容: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
11技术要求:
11.1文明施工;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封堵违法建设等恢复原状服务时文明施工;着装整齐、反应迅速,派出人员具备水电、泥瓦、封堵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所有流程都需符合DGJ08-70-2013JGJ147-2016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规程标准。
11.2 高炮广告等有地下基础的拆除后需要将地下基础一并拆除,并对地面进行恢复。拆除后的垃圾处置,需要得到产权人的确认,如产权人确认不在需要,则需运往政府部门所指定的垃圾处置场所。
12、人员和设备招标要求:
12.1接到联系电话后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并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
12.2具备调配大面积拆违任务所需人员、车辆的能力。
12.3如需使用车辆的,应保证车况良好。
12.4中标单位派出的人员,应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的安排。因事、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调配补充,并提前汇报采购人,同时采购人不再承担此项费用。
13、文明施工措施
13.1严格遵守当地的环保制度,控制施工污染,减少粉尘及噪音污染,保持生态平衡。
13.2尽量减少施工临时用地面积,注意环境保护及美化。
13.3中标单位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运输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不得随意处理。
14、安全措施:
14.1中标单位必须为本项目施工服务人员缴纳一定的保险,因中标单位未给本项目施工服务人员缴纳保险及项目实施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等所发生的设备、人员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4.2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服从采购单位及审计单位的相关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14.3采购单位负责对项目的安全评估及项目工程量评估以及负责现场人员的证书、设备安全等。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安全措施进行监督 ,如发现中标单位安全措施不到位,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施工,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14.4所有广告牌拆除后,导致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发生破损的,均由中标单位实施修复。修复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由中标单位承担。
六、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A、合格竞标人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申领CA:
(一)CA办理
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二)登录报名
2.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黄色按钮―“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供应商报名以新系统解密为准,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在新系统报名的,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2.2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办理咨询电话:****-********。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招标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保证金。供应商携带本票、汇票至投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或公证处,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3日(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4月8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人: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3、投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公开、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公开、谈判、磋商、询价)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4月 8 日 0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其他说明事项:
(1)中标服务费收取见附表。
(2)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质疑函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连同网上报名确认单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质疑函接收方式为现场或邮寄。
十一、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
2、联系人:徐燕、华山 联系电话:189*****903 传真:****-********
3、采购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横塘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4、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海华 电话:138*****784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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