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翚溪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绩溪县翚溪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项目绩溪县翚溪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县发改委以发改审批[2020]59号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安江流域补偿资金,发包人为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项目河道治理长度约200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护岸约200米,新建堰坝1座,左岸新建青石栏杆约200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约233万元。
2.2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2.4工程交易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已加入2019-2020年绩溪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类小型供应商库,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包括各县市区实施细则)规定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2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且持有水利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且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3.3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交易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日10 时00分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xcspfront/)下载(获取)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5.2交易文件售价:0元/份。
6.交易保证金:
6.1交易保证金:40000元整。
6.2供应商应在2020年4月3 日10时00分前将交易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按未响应处理。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县支行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均不参加现场开标会。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现场送达:各供应商须派人在2020年4月3日上午9:30-10:00(不在规定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需注明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将响应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由公证处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核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接收后,再进行编号。供应商即交即走,避免现场聚集。递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西边门入口处(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备注:现场送达人员近14日内应无湖北等重点疫区旅居史、外出返绩已按规定隔离14天;近14天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体温无异常;佩戴口罩;现场送达人员出现未佩戴口罩等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响应文件递交场所,按规定予以劝返或隔离。因此,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邮政速递送达: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政速递的方式递交至指定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风险。邮政速递送达地点: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255号绩溪县公证处 收件人:许利菲、吴鹏飞 联系电话:****-*******
备注:邮寄送达时间以邮寄件到达规定送达地点时间为准。因疫情防控,可能造成邮寄物流不正常,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其风险,尽可能多预留邮寄时间。因物流等原因使邮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只接收邮政速递EMS,其他快递一律不予接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望各供应商悉知。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发包人: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联系人:陈燕 电话:0563-*******
代理机构: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望徽路5号3楼
联系人:王艳红 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联系人:张助 电话:****-*******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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