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市直机关八宿舍回迁服务楼室外工程施工项目需求公示
泰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市直机关八宿舍回迁服务楼室外工程施工项目需求公示
泰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市直机关八宿舍回迁服务楼室外工程施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市直机关八宿舍回迁服务楼室外工程施工项目2、项目概况:市直机关八宿舍回迁服务楼室外工程施工项目位于市直机关八宿舍2#宿舍楼西侧,主要施工内容为室外雨污水、给水管线工程,采暖工程、强弱电、室外照明工程及室外土建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预算控制价:80.09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市直机关八宿舍回迁服务楼室外工程施工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工程相关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5、交付或实施时间:60日历日,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交付或实施地点:位于市直机关八宿舍2#宿舍楼西侧。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3月27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3-3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 地址:长城路16号 |
联系人:孙建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A座1209室 |
联系人:马梅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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