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药品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建设进口产品招标公告

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药品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建设进口产品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贵州省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药品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ZXZX-202003-JK001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过氧化氢干雾消毒器、电子天平(万分之一精度,320g量程)、高效液相色谱仪;各一批。4、产品用途: 检验检测5、进口理由: 过氧化氢干雾消毒器国内产品无法满足目前洁净实验室科研和灭菌需求;进口天平在万分之一精度可以做到320g量程,国产天平的加工技术还做不到这样的量程,一般只能做到220g量程;高效液相色谱仪要示最大承压可达到66Mpa,泵的流量步进可达0.0001ml/min,流量精度<0.06 % RSD。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数据采集频率不低于100HZ,基线噪声≤<±0.3×10-5Au,有利于微量化合物的分析和研究。紫外检测器,数据采集频率不低于100HZ,基线噪声≤0.25×10-5AU,目前国内无满足上述要求的设备,而国外有相应设备符合以上要求,获得的数据发表了大量研究报告。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详见附件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20-03-28至2020-04-02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黔西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地址:兴义市内联系人:毛先生联系电话:130*****998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智轩众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兴义市印象兴义5栋2501室项目联系人: 张沙沙联系电话: ****-******* 183*****67712、财政部门:黔西南州财政局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义市遵义路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提升 药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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