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龙溪中心学校上操场复合型硅PU铺设 招标公告
中心学校龙溪中心学校上操场复合型硅PU铺设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龙溪乡中心学校龙溪中心学校上操场复合型硅PU铺设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27 16:04 |
采购人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龙溪乡中心学校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屏山县龙溪乡八一村三组,联系方式:余老师,158*****50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联系方式:栗渊,****-*******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宋先生,电话:177*****603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④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也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也可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1-7)。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的可不用提供)。7.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8.承诺函(格式1-10)。9.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1-11)。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格式1-12)。11.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格式1-13)。1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3-30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4-03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磋商文件自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发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请将以下资料电子版:(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05@qq.com后致电177*****603按要求交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网络发售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网络发售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09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09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09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394267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E4813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已完成需求论证。二、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屏财采〔2020〕38号。三、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 号)的规定执行。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各供应商报价时应当把代理服务费计算在报价内。四、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屏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五、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备注 | 一、本项目已完成需求论证。二、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屏财采〔2020〕38号。三、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 号)的规定执行。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各供应商报价时应当把代理服务费计算在报价内。四、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屏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五、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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