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片招标公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片招标公告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片
项目编号:PXM2020_025230_000004-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喜亚
项目联系电话:131*****4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7层)
联系方式:珊丹,********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喜亚,131*****45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9号院I座(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中外人文交流,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文化软实力,做好首都文化这篇大文章,充分展示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厚的文化内涵,丰富非遗展演展示方式,开展北京非遗宣传片拍摄工作。每集以一个具有北京特色的非遗项目为主要内容,拍摄10集非遗宣传片,暂定以下10个非遗项目:景泰蓝制作技艺、金漆镶嵌髹饰技艺、花丝镶嵌制作技艺、北京玉雕、京绣、北京剪纸、北京风筝制作技艺、彩塑京剧脸谱、北京绢人、北京兔儿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03-30 09:00 至 2020-04-03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14@qq.com)
招标文件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发售招标文件必须审查的资料:
(1) 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须注明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在疫情特殊时期,为减少接触,投标人请以电邮形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公告规定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接收电子文件的邮箱,在邮箱中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件及其他审核资料的扫描件,并注明所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0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04-20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新怡家园甲3号新怡商务楼907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公告期限:2020年 3月 30 日至2020年 4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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