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鹿城区直管公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直管公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直管公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温州市鹿城区直管公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719.06 | 温州市鹿城区直管公房运营管理服务,运营管理服务面积31.68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公房的运营、管理、修缮使用、日常管理等服务。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4号文件精神,因社会发展需要,由于区房管中心所管房屋数量大、类型多、年代久,现有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当前发展需要,亟待通过规范化、市场化运作,盘活国有房产,提高国有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温州市鹿城区公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区房管中心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归属区房产管理中心管理,实行事企分开,区国资办等部门依有关规定对公司行使监督职责。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公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绿景大厦B幢3楼西首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周文俊 | 副教授 | 温州商学院 |
卢声亮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
沈涵 | 工程师 | 国家海洋局温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及要求,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购买服务项目具有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供应商温州市鹿城区公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服务。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乐珺
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附件信息:
********5/20203/3c7ae213-8aa5-46b4-8119-13e8eeeb47a9">论证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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