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延伸线(之江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延伸线(之江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杭新景高速公路延伸线(之江大桥)工程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09-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新景高速公路延伸线(之江大桥)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09]161号文批准建设,并列入2011年度浙江省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杭州之江大桥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绿化、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路线总长为4.7km(K0+000~K4+700),起点接杭新景高速公路杭州南收费站,终点至规划的彩虹大道。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
2.2本次绿化、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各设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
绿化LH1标段:中央绿化带、之浦路互通、新浦路互通、管理中心、收费站等绿化工程,总绿化面积约17万m2等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房建FJ1标段:管理中心综合楼、养护工区综合楼和辅助用房、泵房及变电所、连接楼梯间、收费棚及室外工程、东岸西岸四个桥头堡房建工程等施工及缺陷修复。
施工计划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绿化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企业信用报告等级在A级及以上(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基综[2009]319号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房建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用报告等级在A级及以上(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基综[2009]319号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房建施工投标人)、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13号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承包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集中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招标人将提供必要协助。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14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三天前缴纳开标日当月的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之江大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湖墅南路锦江大厦八楼
邮 编:310005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赵卫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14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杜怀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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