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件-电气设备部件(十二)招标公告
备件-电气设备部件(十二)招标公告
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公司备件-电气设备部件(十二)招标公告日 期:2011年11月15日
招标编号:1140STC10990/01-02
项目名称: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备件-电气设备部件(十二)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备件的采购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范围:(见附件)
01包:光电开关、打滑检测器
02包:镇流器、风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曹妃甸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库房。
有关技术及规格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10:00之前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00时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北京)购买招标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本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100元。若邮寄(特快专递),每套标书另加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并将电汇底单和填写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一并传真至***-********。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3350 5603 7575
4.所有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应于2010年11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经过良好密封后提交或EMS快递(快递封面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和收件人,否则将无法依据所投标的包号来确定其开标时间)至: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备件处
收件人:徐平 邮编:063200 电话:****-*******
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至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备件处。
投标保证金若汇款,汇款底单上必须注明汇款用途、所参加项目的招标编号、包号(标段号)。
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11月21日前与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询问须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北京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公司本部)邮编:100080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备件处(京唐项目办公室) 邮编:063200
联 系 人: 范丽、汤宁轩
电 话: ***-********(公司本部、购买标书),****-*******(京唐项目办公室)
传 真: ***-********(公司本部、购买标书),****-*******(京唐项目办公室)
邮 箱: tangnx@sinoste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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