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LED照明改造施工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隧道LED照明改造施工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电气有限公司就重庆隧道LED照明改造项目施工承包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电气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EZ2003-004

2.项目内容:针对丰涪高速的涪陵、杉树坪、柏树堡、江东、黄角堡、竹林湾、白塔、狮子岩、湛普、观音岩、田家院子隧道;丰石高速的丰都、牛登坡、端公坡、方斗山、文家粱、马王庙、凤凰山、筲箕湾隧道;永江高速的黄瓜山隧道;忠万高速的大树、苦竹坝、王家、龙泉、白岩、龙井、大坪、广成山、油沙、小岭、东桥、洋河沟隧道;共计32座隧道进行照明改造施工以及负责27个收费站顶棚照明灯具更换施工。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2)经营范围符合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7)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8)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9)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2)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近三年内完成过隧道机电施工或隧道照明系统施工业绩;

(15)提供近三年高速执法部门批复的高速公路作业申请;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隧道机电施工或隧道照明系统施工,提供1份及以上合同复印件);

(6)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7~2019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提供近三年高速执法部门批复的高速公路作业申请;

(10)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1)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2)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3)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日下午16点之前停止报名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2室

联 系 人:周玮(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zhouwei2@zpmc.com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周玮)

传真:***-********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C座312室(周玮 收)。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通知投标人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zhouwei2@zpmc.com的邮箱) 。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名:上海振华重工电气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税 号: ****************37

帐 号: 03-***************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上。

总司项目总司编号,各单位/子集团用自己的编号

标书费发票由子集团/单位开票,招标中心备案。投标保证金同样操作。

各单位/子集团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承包 照明 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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