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消防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消防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附件: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消防设备一批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20-WZ-G-004号
二、项目名称:消防设备一批
第一标:消防常规类器材;第二标段:消防专业类器材;第三标段:消防特勤器材
三、采购需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第一标段、消防常规类器材 | ||||
1 | 普通蛋白泡沫 | 5 | 吨 | |
2 | 水成膜泡沫 | 4 | 吨 | |
3 | 消防车载电台 | 2 | 台 | |
4 | 通讯背心 | 6 | 件 | |
5 | 十五米金属拉梯 | 1 | 个 | |
6 | 六米拉梯 | 2 | 个 | |
7 | 无火花工具 | 1 | 个 | |
8 | 多功能水枪 | 5 | 把 | |
9 | 止水器 | 5 | 个 | |
10 | 三分水器 | 3 | 个 | |
11 | 二分水器 | 3 | 个 | |
12 | 支线水带 | 60 | 套 | |
13 | 干线水带 | 75 | 套 | |
14 | 警戒带 | 8 | 条 | |
15 | 担架 | 2 | 个 | |
16 | 多功能扳手 | 7 | 个 | |
17 | 安全钩 | 20 | 个 | |
18 | 防蜂服 | 3 | 套 | |
19 | 40mm水带 | 30 | 套 | |
20 | 灭火弹 | 100 | 箱 | |
21 | 一级防化服 | 8 | 套 | |
22 | 二级防化服 | 6 | 套 | |
23 | 隔热服 | 4 | 套 | |
24 | 防坠部件 | 2 | 套 | |
25 | 可燃气体探测仪 | 1 | 台 | |
26 | 有毒气体探测仪 | 1 | 台 | |
27 | 高倍数望远镜 | 1 | 个 | |
28 | 背负式消防泵 | 1 | 台 | |
29 | 个人漏电探测仪 | 2 | 台 | |
30 | 防爆胸前灯 | 10 | 台 | |
31 | 便携式无障碍抽吸泵 | 1 | 台 | |
32 | 大流量多功能主攻消防枪 | 1 | 把 | |
第二标段:消防专业类器材 | ||||
1 | 音视频生命探测仪 | 1 | 台 | |
2 | 蛇眼视频生命探测仪 | 1 | 台 | |
3 | 七合一气体探测仪 | 1 | 台 | |
4 | 漏电探测仪 | 1 | 台 | |
5 | 现场余震检测设备(激光位移检测仪) | 1 | 台 | |
6 | 辐射检测仪 | 1 | 台 | |
7 | 细水雾灭火水枪 | 2 | 台 | |
8 | 全景照明灯 | 1 | 套 | |
9 | 电动排烟机 | 1 | 台 | |
10 | 电子气象仪 | 1 | 台 | |
11 | 光纤窥镜 | 1 | 台 | |
12 | 抛投器 | 1 | 台 | |
13 | 防爆红外测温仪 | 1 | 台 | |
14 | 防爆激光测距仪 | 1 | 台 | |
15 | 混凝土切割锯 | 1 | 台 | |
16 | 双轮导向切割锯 | 1 | 台 | |
17 | 钢筋速断器 | 1 | 台 | |
第三标段:消防特勤类器材 | ||||
1 | 背负式电动液压工具组 | 1 | 套 | |
2 | 玻璃破碎器 | 1 | 套 | |
3 | 单兵定位系统 | 1 | 套 | |
4 | 锚组套装 | 1 | 套 | |
5 | 灭蜂器 | 1 | 套 | |
6 | 救援背囊 | 10 | 套 |
2、交货期限: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3、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附件。
4、质保期:除特别要求外免费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二年,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合格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流程: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供应商必须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板块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详细申领CA证书的流程详见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关于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3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登录报名。供应商登录“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板块,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请在新的平台系统中报名。原有系统报名可能会导致报名无效。
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业务咨询)。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28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备注: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公开、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开标(公开、谈判、磋商、询价)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路丽丽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本项目总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第一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肆万元整(¥940000.00);第二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第三标段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
3、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绿码核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出示“苏城码”,显示绿色的可进场参与交易。申请人员可以通过扫描指定二维码,或登录支付宝APP搜索“苏城码”点击进入,或关注“苏州公安微警务”等微信公众号点击“苏城码”登录模块。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方可自动获取“苏城码”。
出示“苏康码”显示绿色的可进场参与交易。申请人员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或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出示“随申码”,显示绿色的可进场参与交易。申请人员可以通过“随申办”APP、“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随申办”微信小程序三个渠道获取“随申码”服务,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3所有投标进场人员事先下载并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
3.4、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 215002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路丽丽潘莉莉
2、采购单位: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后塘路6号
联系人: 谢金球联系电话:189*****959
3、苏州吴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
十、公告期: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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