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疫苗储运费服务 招标公告
免疫规划疫苗储运费服务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疫苗储运费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28日03: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09日16:00至2020年03月16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86,,toolbar=yes,menubar=yes,scrollbars=yes,resizable=yes,location=no,=1024px,height=600px)">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01日09: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 | ||
预算金额 | ¥10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259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安西路1319号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疫苗储运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4其他资格条件:1)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确认件》。必须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7年版)》的要求进行冷链配送,确保疫苗储运全过程可追溯,冷链温度符合疫苗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疫苗储运费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9建1922) 3、预算编号:00-20-005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免疫规划疫苗储运费服务,1项 5、交付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380号 6、交付日期:预计 2020年8月1日(以招标人具体通知时间为准)至配送服务量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3-0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3-1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3-09 16:00:00至2020-03-1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发售时间:2020年3月9日16:00~2020年3月16日16:00。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1000元)。(2)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5楼。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4-01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4-01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319号15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网上开标的相关设备(CA证书、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络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免费提供无线网络,但对其稳定性不负责任,建议投标单位自行携带相关设备。) 六、 其他事项 1.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上招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网上招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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