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址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招标公告

原址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招标公告



漳州市芗城金峰电镀厂原址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漳州市芗城金峰电镀厂原址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已由漳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其下属子公司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所为项目业主负责建设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本项目漳州市芗城金峰电镀厂原址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具体的比选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金峰电镀厂原址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2、工程建设地点:原址地块位于漳州市芗城区,其东面隔惠民路为惠民花园,南侧与圆山实业为邻、西面为五星包装厂,北面为铁钉厂。

3、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漳州市芗城区金峰电镀厂原址地块污染场地进行土壤修复,场地地下水污染区域结合土壤修复进行水体处理。原址地块占地面积约8亩(5336㎡),污染土壤面积约2982.7㎡,污染土方量为10457.9m3,其中六价铬污染土方量为5973.3㎡。

4、项目总投资:投资总额估算约为2628.48万元。

二、比选范围及内容

承担本项目漳州市芗城金峰电镀厂原址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其编制成果的深度应达到相关审批部门的评审要求,配合报告表评审或审核工作,并及时做好修正工作直至通过环保审批部门审批。

三、工作时限要求

中选人应在比选人提供资料之日起个日历天内,组织精干评价人员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16份(如有)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并报环保审批部门审批;如比选人对《环境影响报告表》有相关的修改意见或者变更要求,中选人应该根据比选人的需求,及时提出客观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于比选人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要求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工作,提交修改稿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并报环保审批部门审批;中选人应在召开专家评审会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告表修改完善工作,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8份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并报环保审批部门审批。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履行本比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估相关专业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比选申请人在职人员。同时,拟投入编制人员均需提供在职证明(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以岗位证书所署单位为准),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比选申请人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并且编制人员的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应当通过信用平台公开。

5、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6、《服务承诺函》中的承诺报价和工作时限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7、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清晰、有效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五、比选方式:最低价中选。

六、最高限价

本比选项目环评编制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和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定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捌佰元整(即¥:15800.00元),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包含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费、公众参与评价调查费、召开技术论证会的一切费用(含专家评审费)、税费、监测费、评估费及报批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合同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八、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1、获取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市政集团商务合约部204

2、报名时间:2020327日至20204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730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碧湖展示馆2楼评标室

2、比选时间:202043日(北京时间)1530

3、递交比选申请书时间:202043日(北京时间)1500分至1530分截止,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书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十、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即¥300.00

2、提交方式:比选申请人须于202042日北京时间上午12:00前将比选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元整(即¥300.00)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金峰电镀厂土壤修复环境影响报告表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商业城支行

1610 6010 0100 2158 73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比选申请人持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一、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且于合同签订前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作为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人: 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城投市政204室

电子邮箱: ********3@qq.com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135*****362

比选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环境影响 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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