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部分省直单位冬季采暖用煤重新招标
吉林省部分省直单位冬季采暖用煤重新招标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吉林省部分省直单位冬季
采暖用煤重新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于9月8日对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06~2007年度冬季取暖用煤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编号:JLZC2006-450),经过评委会审查,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的合格投标人均未达到3家,评委会决定废标。经请示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现对上述四个分包重新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对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JLZC2006-450-1
2.招标项目: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06~2007年度冬季取暖用原煤
3.招标标的
第二包: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吉林市内 2000吨
第三包:吉林师范大学 四平市内 23000吨
第四包:白城师范学院 白城市内 11000吨
第五包:吉林医药学院 吉林市内 8000吨
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为黑龙江省原煤,低位发热值在4800卡/克(含)以上。第五包为黑龙江省双鸭山原煤,低位发热值5500卡/克(含)以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投标人是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在投标包号所在地具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如果投标人是煤炭经销企业,应当在投标包号所在地依法注册;所有投标人在其投标包号所在地均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煤炭储存场地),储煤场地面积能够满足履行合同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车辆、检斤计量衡器等设备。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投标时,在其投标包号所在地储煤场地现场存货不少于5000吨,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指标要求。
(3)如果投标人是煤炭生产企业,应提供煤炭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不是煤炭生产企业,则应提供煤炭经营资格证。
5.投标语言:中文。
6.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6年 9月14日至9 月1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已经参与第一次投标的供应商可凭原来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到窗口直接领取。
7.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6年 9月22日11:00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已经参与第一次投标的供应商可凭第一次投标时提交的合格的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参加投标)。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06年9月22日11:00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48号新发大厦6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杨宁 周文红 于涛 联系电话:****-*******、*******、*******
标书发售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130051
网 址: www.jlszfcg.gov.cn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160*****091001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