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工作车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安泽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工作车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安泽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工作车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受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该单位所环卫工作车辆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安政采2020第9号
二、采购人: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采购形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名称: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环卫工作车辆采购项目
五、项目内容: 柴油翻桶车、汽油勾臂车、及电动三轮收集车等(详见磋商文件)
六、项目预算:*******元
七、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有效的审计报告必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次有效的依法完税凭证(増值税);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
6、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目录截图;
以上资料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经查验后归还)和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例规定,依法有权拒绝任何不合规投标人、供应商和设备厂商购买投标文件。
7、报名企业必须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进行注册;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八、报名及开标须知:
1、参加报名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贰套(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
(2)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4)开标时需提供以上所有资质原件。
九、供货时间:15天;质保:1年
十、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3月30日——4月3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地点:安泽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三楼。
十二、磋商时间:2020年4月10日 10:00
十三、磋商地点: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七楼会议室
十四、联系单位: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采购单位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166
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3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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