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食品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淤泥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食品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淤泥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隆尧县东方食品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淤泥处理工程项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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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001201 | ||||||||||||||||||||||||||||||||||||||||
招标内容: | |||||||||||||||||||||||||||||||||||||||||
隆尧县东方食品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淤泥处理工程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县东方食品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淤泥处理工程已由隆尧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尧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隆尧县东方食品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淤泥处理工程概算的批复,隆批投资【2020】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隆尧县东方食品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淤泥处理工程 (2)建设地点:隆尧县华龙食品城莲子镇东王庄村东东方食品城污水处理厂内 (3)工期:45天。 (4)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3-30 00:00至2020-04-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4-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并上传至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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