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炼钢电炉连续加料系统综合改造EPC/Turnkey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一炼钢电炉连续加料系统综合改造EPC/Turnkey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一炼钢电炉连续加料系统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EPC/Turnkey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炼钢电炉连续加料系统综合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G********(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Turnkey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2.1 建设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6号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一炼钢电炉连续加料系统综合改造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EPC)。投资金额约为1亿元人民币,此次改造涉及电炉系统、连续加料系统、余热回收系统、除尘系统(仅设计不含供货、施工)、精炼炉系统、连铸系统以及能源供辅配套设施的综合扩能增效改造项目;内容包括设备基础施工、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现有的厂房和设备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要求投标人完成: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检测、调试、负荷试车、试运行、完成功能考核并通过交工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政府机构的审批验收等。


2.3 计划工期:

具体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计划工期: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合计276日历天。



2.4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


2.5 招标范围:

EPC承包范围:

1、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考核(性能考核)、竣工验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决算、后评估、环保补贴、等),整个项目交钥匙责任。协助招标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用户交接以及项目施工前的各项手续的办理和项目完成后各项竣工验收的后期工作的全过程服务及相应的保质保修服务。

2、厂房建筑的规划、施工管理。


2.6 招标内容:

一炼钢电炉连续加料系统综合改造项目主要内容

1

一炼钢电炉连续加料系统改造综合改造项目设计(含除尘设计)

2

一炼钢电炉本体、氧枪改造

3

一炼钢连续加料系统改造

4

一炼钢余热回收装置

5

一炼钢精炼炉(含软吹站)

6

一炼钢六机六流圆坯连铸机改造项目

7

一炼钢能源供辅(供水、供电、供气)设备、设施改造(暂估价:200万,另行招标,纳入总包的管理范围)

8

一炼钢拆除锅炉房、VD泵房结构改造、除尘、管道、阀台、仪器仪表等拆改

9

一炼钢电炉连续加料系统改造综合改造项目建安

10

一炼钢新建废钢存储车间(风水电气、消防、照明、监控、通讯等)(暂估价:600万,另行招标,纳入总包的管理范围)


技术条件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基本内容如下:

2.6.1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技术要求(投标文件设计深度为总体设计深度或基础设计深度,实施阶段的设计为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加施工图设计)。

2.6.2 施工范围:详见技术要求。

2.6.3一次招标: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6.4二次招标:为了投资控制、降低造价,招标人保留对上述专业工程进行二次招标的权利。二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业主与总包单位,合同甲方为总包单位,实际支付金额为二次招标的中标金额,修改总承包合同中的对应金额。

二次专业工程EPC的分包范围(每个包:业主和总包方联合招标,评定分离,招标人三重一大定标,合同由总包和分包签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 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上注明投标人能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接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1)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以及:

(2)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安装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凡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则全部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资料(2017~2019),三年内连续盈利。

3.1.5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项目经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证书状态为“正常”。并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如发现注册建造师有在建项目的,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员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是在财务上独立的,合法运作的公司或企业。联合体各成员已经签订了针对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指定了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成员不能与其它企业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提交各自的资质文件。

3.2.2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3.3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4 如果投标人准备将合同范围内的部分工作内容分包给有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第三方时,应按以上资格要求提供分包人的相关资料,供甲方确认。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人方可参与本项目工作。本条所述的分包人不包括设备、材料的供应商。

3.5 投标人应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的分工完成各自的工作,不得非法转包。投标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详细地址)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应满足本项目要求);

(5)联合体投标协议(如联合体投标);

备注: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应按顺序装订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后退还。未按上述要求完整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概不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7日10时0分,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 人: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6号

邮 编:200060

邮 编:300301

联 系 人:徐晨玉、唐卫文

联 系 人:张宗梁

电 话:86-21-********

电 话:86-22-********

传 真:86-21-********

传 真:/

电子信箱:xcy@shbid.com

电子信箱:136*****203@163.com


2020年3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 电炉 炼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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