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速滑馆基建办塑胶地面工程【询价采购】
吉林省速滑馆基建办塑胶地面工程【询价采购】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速滑馆基建办 所需的 塑胶地面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密封报价,为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劳力、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
1.项目名称:省速滑馆基建办塑胶地面工程
2.询价文件编号:JLZC2006 – 24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近五年内完成各类场地涂料工程项目20000㎡以上(要求提供工程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文件发售及发售截止时间: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06年7月9日前,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售询价文件窗口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每套 200.0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5.报价及报价截止时间:所有报价文件应当于2006年 7月 10日 9 : 00 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48号新发大厦(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6楼619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报价保证金:10,000.00元。
7.报价时间及地点:定于2006年 7月 10 日 9 : 00 时在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48号 新发大厦(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6楼619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报价会,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联系地址:长春市文化街48号 新发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周文红、刘述群、周君 联系电话:****-******* *******
标书发售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130051
网 址: www.jlszfcg.gov.cn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
账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160*****091001
2006年 6 月27日
技术规范
一、报价范围
吉林省速滑馆室内塑胶地面(约7000㎡)工程设计与施工(供应商可到现场勘察场地,平面佈局详见图纸)
上述工程内容组成一个合同,供应商的报价必须是完整的。
除非发包人特别声明或在询价文件中有特殊说明,建设本工程内容需要的所有人工、材料、工具、施工设备、设施以及为了完成该工程内容所需一切必须准备的工作等都属于合同的内容,均由承包人负责。
本合同为固定合同,无论给定的工程量或图纸有无明确列项或表示,只要是为完成合同所需要做的工作和为了满足工程的完整性所需要做的工作,均视为本合同所包含的内容,承包人可将这些内容计入相关工程报价中。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省速滑馆基建办塑胶地面工程
2.工程地址:吉林省速滑馆长春市吉顺街1202号
3.建设单位:吉林省速滑馆建设领导小组基建办公室
4.项目规模:室内塑胶地面工程总面积约7000平方米。
5.工程目标:光面哑光混合型聚氨酯塑胶地面、厚度10毫米。
6.工艺流程:混凝土场地清理、找平、丙酮脱脂处理,,基层涂刮聚氨酯粘合剂,铺设含有30%-45%胶粒的聚氨酯橡胶基层,厚度7mm;铺设3mm厚的聚氨酯哑光面层;放好各线位反复测量无误后画线,画线应用厚质聚氨酯漆,并加入5%-30%的磨蚀剂。自检,清理场地,交付使用。
7.工程用料:聚氨酯塑胶,聚氨酯颗粒,辅助材料。
A、工程所用塑胶材料要求无毒、无异味,无有害重金属,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指标检验的要求,有相应的检测报告。
B、工程所用塑胶材料需有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田径协会田径场地人工合成面层检测实验室检测报告、有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塑胶跑道材料质量合格证书。
C、材料生产厂家通过了ISO9001以上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以上要求应有生产厂家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验收标准:以GB/T14833-93为标准,经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田径协会田径场地人工合成面层检测实验室检测合格。检测费用含于投标报价之中。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四、结算方式:依实际工程量按下式结算:
合同单价 元/㎡×工程量=结算总价
五、施工条件
现场施工条件
项 目 | 负责单位及完成时间 | |
施工场地障碍物 | 无 | |
场地平整 | 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 | |
临时供水 | 建设单位提供接水点,施工单位按需要配备计量表 | |
临时供电 | 建设单位提供接电点,施工单位按需要配备计量表 | |
通讯设备 | 施工企业自备 | |
测量基准点 | 水准 | 施工前双方进行交谈 |
方位 | 施工前双方进行交谈 | |
建设单位提供可利用的设施 | 无 |
六、技术保证与材料供应: 施工图纸、工程所需设备、工程材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七、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要求:签定施工合同后25天内。
八、工程采用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国家产品质量标准GB/Y14833-93;
4、竣工验收:经有关部门核验质量标准达到GB/Y14833-93要求。
九、工程其它要求
1、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组织施工,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本工程不准转包和分包;
3、工程质量保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另行签定保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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