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路污水管网改造招标公告
滨河路污水管网改造招标公告
房县滨河路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房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表********号备案意见,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受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就“房县滨河路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房县滨河路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3.项目预算:336.86万元(本预算为最高限价)
4.主要施工内容:房县滨河路污水管网改造(包括:管道沟槽土石方开挖及外运,污水管道安装,检查井砌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现场踏勘: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和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或其他拟投入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企业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及人员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4、供应商拟派参加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供应商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2.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2.7、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
2.8、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登记,需提供“企业详情”及“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详情”注册信息截图;
2.9、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自拟情况说明);
2.10、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0年3月30日起至2020年4月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3.2、获取地点: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十堰市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
3.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条件内所有原件资料和全套复印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清晰可辩,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以上资料合格后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500 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及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①供应商现场领取谈判文件(纸质版);
②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文件(电子版)。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5.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年4月8日下午15:00
5.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谈判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县分中心 223 开标室(房县驰安世纪酒店 2 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房县城关镇丁字街56号
联系人:彭股长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地址:十堰市房县神农路36号,尚客优快捷酒店院内
联系人:丁女士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房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况女士电话:****-*******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2020年3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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