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S443长宁县龙头镇至珙县巡场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6·1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S443长宁县龙头镇至珙县巡场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长宁“6·1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S443长宁县龙头镇至珙县巡场镇段)工程 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宜发改发【2019】3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公路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公路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完成1座中桥(单跨不小于20米,或多跨大于30米)及以上新建梁式桥施工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3-28 00:00:00至2020-04-02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ibi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20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4-17 09:00:00。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 ||
7.特别提示事项: | ||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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