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养护、机电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招标公告

2020年养护、机电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2020年养护、机电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管理处批准实施。本项目资金来源:通行费收入。比选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比选,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中选法。欢迎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比选申请并提交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

1、项目概况

张承高速公路承德段项目主线起于承德市双滦区单塔子村北,经滦平县的小营镇、红旗镇,隆化县的隆化镇、太平庄乡和丰宁的凤山、西官营、土城等乡镇止于丰宁县大滩镇承张界,全长 203.483 公里,设双滦北、红旗、隆化、凤山、西官营、南关、丰宁、大滩8处收费站,红旗、凤山、丰宁、大滩4处养护工区。为满足日常运营管理需要现为98名养护人员、42名机电维护人员采购安全防护用品。

2、采购内容及合同段划分:为满足日常运营管理需要,现为91名养护人员、34名机电维护人员采购安全防护用品(具体数量详见下表)。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

项目

序号

类型

每套标准(件/人)

人数

总计

养护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1

夏季安全防护服

1

91 人

91

人·套

2

春秋安全防护服

2

3

冬季安全防护服

2

4

安全防护马甲

2

5

单鞋

1

6

棉鞋

1

7

雨鞋

1

8

棉帽

1

9

加绒手套

1

10

雨衣

1

机电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1

夏季安全防护服

1

34人

34

人·套

2

春秋安全防护服

1

3

冬季安全防护服

2

4

反光背心

1

5

单鞋

1

6

棉鞋

1

7

雨鞋

1

8

绝缘鞋

1

9

雨衣

1

10

棉帽

1

11

绝缘手套

1

12

加绒手套

1

3、质量要求:合格。申请人提供现场量体服务。

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资质要求

5.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服装鞋帽生产或销售。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5.4 评审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被否决。

6、比选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请于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管理处(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松树沟村),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相关证明)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比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7.1由于疫情防控工作尚未结束,各申请人在递交文件时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座位之间距离应不小于1.5米,现场递交人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配合管理处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因申请人体温异常或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导致文件未按时递交由申请人自行负责,每个单位只能委派1人参加开标会。

7.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4月9日9:00(北京时间),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申请文件送至 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管理处二楼会议室。比选人定于申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比选会议,申请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迟到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7.3递交样品

(1)申请人在2020年4月8日10:00前需按《实物样品明细表》要求的样式、型号、数量向比选人递交样品,管理处纪检监察室和人劳科按照比选文件相关规定对其核验,确定合格后方可于2020年4月9日9:00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不合格的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截至开标时间无法确定样品合格时开标时间延后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样品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

1

夏季安全防护服

2

男女各一

2

春秋安全防护服

2

男女各一

3

冬季安全防护服

2

男女各一

(2)本次比选,中标方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以备货物验收时作为比对的依据;未中标的投标人所投样品在确定中标单位后3日内退还,过期后不再退还,由比选方进行处理。

(3)每件样品应单独包装,并且在包装上注明比选人名称、样品对应的招标文件中的产品名称。

7.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比选文件递交比选保证金的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管理处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松树沟村

地 址:

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41号财库国际商务港2901室

电 话:

****-*******

电 话:

139*****035

联系人:

朱艳艳

联 系 人:

王伯超


责任编辑:石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防护用品 机电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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