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急救中心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急救中心救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急救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谷雪杉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35号瑞特家园11号楼8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国朋****-********180*****632

采购预算金额:149万元

采购内容:5辆救护车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期:10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且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承担与实施本次项目的能力;

2、符合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国标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具有救护车公告目录,能在项目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救护车登记注册手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包号的投标;

4、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不予受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4.生产商需提供车辆生产许可证;5.“汽车产品公告目录”救护车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采购文件,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全者,恕不接待。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3月29日09:00至2020年03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宾南花园A座一单元1204室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急救中心4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国朋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

备注:因本项目为石家庄市急救中心救护车采购项目,用于疫情防护等工作,按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紧急通知》财办库【2020】23号以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积极通知》冀财采【2020】2号文件精神执行,投标单位参与投标即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条款和本次采购方式、流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救护车 急救中心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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