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营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营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营房建设工程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ACZB2011-168)

1、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的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营房建设工程,已由安发改投资(2011)334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中华东路东段

2.2招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贵州省交警总队划拨

2.4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 月 日 工期: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范围。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09:00:00时——2011年11月22日16: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安顺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安顺市原房管局7楼、市医院门诊部对面),并在报名截止前到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顺市市府路48号市住建局对面六楼)办理相关手续及领取相关资料。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 时以前送达 。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 ”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 时前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1)本工程当报名家数小于或等于7家时不进行资格预审,若须进行资格预审,另行通知。(2)投标企业须持专职交易员证报名。(3)报名时投标单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贰份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省外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本项目入黔资质核验手续。(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兴龙 代斌
招标代理机构: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王 京

  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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