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地道出口上方电子显示屏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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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车站出站地道出口上方电子显示屏广告媒体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1.招商人:西安秦骏铁路客服有限公司
2.招商项目及概况
2.1项目地址:西安车站出站地道出口上方电子显示屏广告媒体招商
项目
包件设置:本项目设置1个包件,具体为:
包件号 | 项目 | 内容 | 最低限价(万元) |
包件1 | 西安车站出站地道出口上方电子显示屏广告媒体使用经营权项目 | 西安车站出站地道出口上方电子显示屏广告媒体2块,每块:7.5米X1.5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 10.00/年 |
2.2承包期限、约定及缴纳
2.2.1广告租赁期限:二年期。(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2根据法律规定或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2.2.3因西安车站站改施工工作影响,如导致部分列车车次分流、旅客发送量下降等情况,竞商人在中商后的合同期内不能对中商金额提出下调租金的要求。
2.2.4招商人不免除中商人改造期的租赁费。
2.2.5本项目包件下广告媒体使用费,简称“广告费”。广告费支付按照“交6押6”的原则。即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商人需支付第一个经营年度上半年(6个月)广告费及预付半年(6个月)广告费押金;在第一个经营年度上半年到期前1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个经营年度下半年(6个月)广告费;在第一个经营年度到期前1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个经营年度上半年(6个月)广告费,“押6”作为第二个经营年度下半年(6个月)广告费。
中商人向招商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3标的价
标的价:10.00万元/年。
每次报价以“2000元”为一个报价阶梯单元,在招商底价的基础上加价不得低于2000元或2000元的倍数。
2.4经营方式:广告媒体使用经营权。即:将本广告媒体使用经营权项目对外实施公开招商,进行广告发布经营。招商人对中商人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2.5经营范围:广告发布。
2.6竞商人经营管理及人员使用要求
中商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经营所需的施工许可证、人员出入证等相关证照,出入西安车站施工人员在公安部门备案的相关资料及上岗证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3.竞商人的资格要求
3.1竞商人在国内工商管理局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自然人,承认并能够履行招商文件中各项规定的企业。
3.2 竞商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结果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招商资格。
3.3诚信守法经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无未处理的行政处罚信息等严重不良记录(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具体查询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3.4承认并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国铁集团、西安局集团公司、陕西西铁商旅集团有限公司各种相关规定。
3.5竞商人须提供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一定行业经营及管理经验,需要提供相关广告品牌合作证明。
3.6竞商人须提供行业经营及管理经验的合同或证明材料。
3.7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与招商人有劳动关系。
3.8与招商人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3.9已按要求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
3.10已报名并获得招商文件。
竞商保证金:凡参加该项目的竞商人,须缴纳竞商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竞商前缴纳(转账缴纳保证金、现金缴纳应在竞商前到账),具体缴纳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4.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5.联系人:郑娟 电话:13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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