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启东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 的启东经济开发区绿化养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海洪路、华石南路、启秀路。
(2)工程规模: 估算投资约100万元
(3)计划养护时间:2011年12月至2014 年12月
(4)绿化养护管理承包期限:3年
(5)绿化养护标准:达到二级养护管理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海洪路绿化C段、华石南路绿化、启秀路绿化养护工程。
5.凡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本工程进行投标。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审查标准》。通过资格审查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6.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等级: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见资格审查标准);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8)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9)未入库的企业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须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递交企业入库资料(具体内容与表式可从http://www.qdztb.com/tzgg/1318.htm下载);
(10)投标企业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和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8、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1 年11月21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jsqdztb@vip.sohu.com)。
9、各投标单位自行从相关网站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
10、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1 年12月6日14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1年12月6日
14时3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www.qdztb.com)“在线答疑”、“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栏目中国启东(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
12、特别提示:
(1)已入库并经公示的投标人,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入库资料相一致;已办理入库手续未公示的投标人,出具的银行汇票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资格审查材料中的企业开户许可证(且账号为基本账号)一致。
(2)已经办理入库手续但未公示的企业,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企业,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应先办理入库手续,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招标人地址: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
联系人:张栩豪 联系电话:****-********
1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启东市人民中路720号(综合楼六楼)
联系人:冯建敏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人: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公章)
招标代理人: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2011年 11 月16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