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自湖北省入高返高人员温馨提示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自湖北省入高返高人员温馨提示
高青热情欢迎在鄂人员回家!为持续巩固全县疫情防控向好态势,帮助广大离鄂入高返高人员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生活,向您温馨提示:
一、做好行前准备。离鄂入高返高人员行前申领湖北健康码,主动与抵达目的地的村居(社区)、单位联系,了解抵达后的对接服务与流程。
二、提前申报来高信息。入高返高人员本人、亲属和用人单位要于抵达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申报人员姓名、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加强途中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途中异常健康情况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
四、配合接受健康检测。入高返高人员抵达后立即到县集中服务点进行登记和健康检测,按程序申领山东健康通行卡(码)。县集中服务点设在县迎宾馆,为离鄂人员提供集散、休整和健康监测等服务。
五、关注交通指引信息。除“点对点”包车接送人员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抵达的,经湖北省入高返高人员专门通道核验信息后,由县湖北省入高返高人员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安排转运至县集中服务点。自驾人员请按提示信息到县集中服务点登记并检测。
六、履行临时住宿报告义务。近期自湖北省入高返高人员住宿宾馆、出租房屋时,须主动向经营单位、接待单位申报登记,配合进行健康检测。对因工作、商务等原因临时来高的,由接待单位或留宿宾馆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
七、从严追究违法责任。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健康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危害情形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携手抗击疫情。鲁鄂一家亲,请广大入高返高人员予以理解、配合和支持,共同建设健康家园!
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9日
标签: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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